中国在夏商周时期,从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阶段过渡到封建社会,早期并无明确的行政区划概念。夏朝建立后,行政规划开始出现,其中“九州”是流传较广的说法,源自大禹时代的中原地区划分,但并非实际行政区划,而是学者对周朝领土的地理区域划分。
商周时期实行分封制,诸侯在封国内独立为君,没有统一的行政区划。春秋战国时,随着周室衰微,一些诸侯国发展郡县制,秦朝统一后,秦始皇废除分封,推行郡县制,最初设36郡,后来陆续增置,但具体郡数及范围存在争议。如南海、桂林、象郡等郡是后来才设立的。
汉初,刘邦吸取秦朝教训,实行郡国并存制,诸侯国实力强大,部分领地甚至超过郡。汉武帝时期,疆域扩大,设立刺史制度,州的概念开始出现,但非正式行政区划。到西汉末,有郡国103个,郡国之间的大小和权力不一,形成了郡大国小的局面。
东汉沿袭西汉,但州由监察官变为拥有实权的地方行政单位,最终导致州郡县三级制的形成。三国时期,州的权力进一步扩大,成为一级行政区域,为三国割据和后来的国家统一奠定了基础。西晋时,继续州郡县三级制,但诸侯王权力过大,导致“八王之乱”,西晋灭亡后,东晋南北朝时期州郡越分越多,行政混乱。
隋朝时期,隋文帝废除郡制,实行州县二级制,但隋炀帝又恢复郡制,造成了地方官僚体系庞大。隋朝的行政区划变革,反映了从秦汉到隋唐之间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过程,尽管存在争议和调整,但都体现了中央对地方管理的尝试和改进。
中国行政区划,自古至今历代多有变更。目前中国的行政区划,主要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区)、县(自治县、街道)等编制单位来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