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的办理,全国没都没有“离婚登记处”,而有的,则是“婚姻登记处”。
你的离婚登记,应该是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你只需拨打当地的114查号台问一下,他们会告诉你婚姻登记处在哪儿。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