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会计硕士(定向即在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拟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院系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相关院系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招生简章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在11月14日前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及复印件。所有考生需在信息确认(11月4日-11月14日)前准备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报告并记录好认证编号。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照对应的报考条件准确填报拟报考专业、类别。我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放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