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发放工资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每个月工资的计算办法:劳动者的月工资等于基本工资加上奖金、津贴补贴等额外的收入;而其中的基本工资一般是劳动者的日薪资水平乘以其当月实际的工作天数。

转业离队时应领取的费用:计划分配的:生活补助、安家补助、住房补贴三项;自主择业的:生活补助、安家补助、住房补贴和自主择业补助四项。生活补助标准:连续军龄不满8周年的无,8-9周年的,发给本人3个月的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生活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按军龄计发生活补助费。军龄按周年计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计。安家补助标准:连续军龄14周年以内的,发给本人4个月的工资。从第14周年的起,每满1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转业被分配到边远地区二、三类地区的干部,凡原籍或入伍地不属于这类地区的,增发安家补助费,到二类地区工作的,增发8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到三类地区工作的,增发10个月的本人月工资。住房补贴标准:99年12月31日前提升的干部分一次性结算和按月计算两部分,以后的干部按月计算。一次计算的基本补贴计算公式=[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资x住房补贴系数o。4094x1999年12月以前的军(工)龄月数]+[每平方米每年8元x1992年6月以前的军(工)龄年数x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计算公式=月基本工资x住房补贴系数o。4094。当然部分城市还有地区补贴,地区补贴计算公式=基本补贴总额x地区补贴系数。其它还有:住房公积金、医保、伤保、当年服装费、奖励工资、报销离队相关差旅费、行李托运费等。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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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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