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选和增选工作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的原则,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
增补委员必须执行团内民主选举规则。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而不能釆取委派的办法。
如果一时无法召开团员大会,则可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指定适当的人员代理负责,但代理期限不能超过半年,到期后,即应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补选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这就是在团支部委员会进行改选时,由于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委员的名额,也可以进行补选。
这种补选在进行前,可以先由团员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提出补选候选人名单。已落选的候选人,在重新得到多数团员同意后,仍可作为候选人,由团员大 会进行选举。
扩展资料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