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欠账不还,法院已经判决;但被告就不还钱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判决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可以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费、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判决书下来被告依然不执行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超过时间不上诉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判决书注意事项
1、裁判文书应当遵循通俗易懂、令人信服的基本准则。
2、裁判文书应当准确、详细的叙述案件审理与审判的经过。
3、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国家赋予的审判权,代表国家对纠纷进行裁判而制作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的最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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