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房子归丈夫和女儿共有。
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过世的,另一方有权继承其婚前财产。
1.根据最新颁布的《民典法》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2顺序继承人。
3.死者的亲生女儿和再婚丈夫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以,此问当中的房子应该归再婚丈夫和亲生女儿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