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农村,在事业单位上班,就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吗

如题所述

          农村户籍,但在事业单位工作,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员,主要看他们是否有事业单位。如果你有事业结构,有国家的财政支持,你肯定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员。但他们只在事业单位工作,没有编制,如派遣工或临时工。这些人仍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员。

        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概念及其资格作出具体解释。因此,过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认定受到农村规章制度、传统观念和历史习惯的影响。一些退休职工将户口迁回农村,也享受了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资格,参与了集体福利分配。然而,部分已婚女儿虽然没有搬出户口,但由于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取消了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资格,导致了诸多矛盾。


        在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对于集体组织成员的认定,地方政府按照遵纪守法、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决策,科学确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


        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认定不能仅仅依据户籍理论。在某些情况下,户籍不能暂时迁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问题也不能取消。例如,一些在农村服役的士兵,或者那些在监狱或劳教所服役的士兵,不能取消他们的集体经济成员资格。

      同时,一些人非常清楚,他们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比如,那些代替父母就业,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户口迁到大城市的,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休人员等,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而是农村人口,在集体劳动中虽然有工资,但是,它仍然是农村集体经济中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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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9
户口在农村,在事业单位上班之后,就已经属于非农户了。就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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