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协议公证的流程:
(一)申请
1、公证员指导当事人真实、完事地填写申请表。
2、公证员提示当事人提供如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
1、审查内容:
当事人的人数、身份、是否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制作谈话笔录。
3、调查取证。
4、制作复印(制)件。
5、指导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四)出证
1、起草公证书签发稿。
2、审批要点:
(1)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2)证明材料的充分、真实;
(3)公证书的格式及内容严格规范;
(4)公证程序合法。
审批合格,由有权审批的公证员签署意见,签名并注明审批日期。
3、打印→核对→盖章。
4、按当事人要求制作公证书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