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女子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还以为是男友,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半推半就,又惊又爱,檀口揾香腮——西厢记”这是艺术作品中的情景,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吗?应该也会吧,否则的话又哪来的那么多桃色事件呢。

话说四川的一位女孩子,稀里糊涂地把一个陌生人当成了男友,这样的事的确很出人意料,也很奇葩。一个成年人了,怎么会“糊涂”到如此地步呢?

有句歌词叫做“想念你白色的袜子和身上的味道”,我们姑且不说是否真的思念到了这种程度,但至少可以肯定一点,那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味道”,尤其是热恋中的男女,他们的思维和感觉都是比较“灵敏”的。在关键时候,真的会认错人吗?

如果走路认错人也就罢了,在“关键”时刻认错人,这问题就比较严重了,一方面会影响到自己与男友之间的感情,再想恢复如初可能会很难了。另一方面,对自己健康的影响也会很大的,很容易让你后悔终身的。

女孩子过早地做一些“错事”,会对身体造成哪些影响?

首先一点,就是这个陌生人的健康问题,大家都知道,有些疾病是具有传染性的,一个陌生人,他是否健康,是否患有某些疾病,你对此一无所知。可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作为一个女孩子,你与他之间有了最“密切”的接触,后果会怎样?无人知晓。

另外,对于女孩子来说,过早地做一些不应该的事,对身体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包括心理和生理两个方面,心理上容易产生恐惧感,甚至是一种排斥的想法,这给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很难“掀开”的阴影。

相对于心理上的影响,身体上的“受伤”可能会更严重一些,有医生发现,临床上有些女性朋友月经不正常,追其原因就是由于她们过早地做了不该做的事,导致身体局部组织受伤,同时引发了月经的紊乱。

另外,一些女性朋友所独有的一些疾病,比如宫颈糜烂、宫颈炎、宫颈乏力以及某些盆腔炎患者,同样跟自己的某些不正确的行为方式有关。

再有一点尤为重要,女孩子年龄比较小,宫颈组织细胞尚未成熟,抵抗力比较弱,对外界的致癌物质也非常的敏感,如果说经常做一些“错事”的话,难免有些男生出现健康和卫生问题,过多地刺激到女方宫颈上皮,引发炎症是小事,转化为宫颈癌的可能也是很大的。

四川这位美女,需要冷静处理以下的事:

不管怎么说吧,四川的这位女孩子,太粗心大意了,也太无视自己的健康问题了。与陌生人“过多地交往”,不确定因素太多了,希望她能做好两件事:

一件事就是处理好与自己男友的关系,该解释的解释,该道歉的道歉,争取得到男友的谅解。

另一件事就是尽快到医院做个体检,确保自己的健康不出问题。

总之,世事难料,生活中会经常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来,希望大家都能保持冷静的思维、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做好每一件事,去走好人生的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3-05

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四川一男子因走错房间,被女子误认为是其男友,遂与其发生关系。完事以后,女子发现对方并非其男友,拨打了报警电话,男子因涉嫌强奸罪被起诉。经审判,强奸罪名成立,获有期徒刑五年。

事件发生后,网络上两极争议明显,有一部分网友认为,男子在明知走错房间的情况下,还与床上女子发生关系,强奸罪名成立。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在整个过程中女子一直都在迎合,属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男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那么,本案该究竟该如何定义,一起来看一下案情经过:

案情回顾:一个走错房间,一个认错男友

洛绒某某生于1991年,是四川白玉县森林公安局职工。2019年7月27日,其与三名朋友在德格县酒吧喝酒,一直玩到凌晨五点左右,才到德格县古城酒店住宿。

办理好入住手续后,三位朋友都各自回房间休息去了,洛绒某某独自停留在酒店的吧台处,期间对服务员进行调戏。遭到服务员的拒绝后,转身欲回自己的房间休息。

回房间时,洛绒某某发现走廊有两个房间的门是开着的,于是进入了307房间。进去以后,他才发现床上躺着一名女性,在明知自己走错房间,且并不认识对方的情况下,洛绒某某欲与对方发生关系。

女子当时睡得迷迷糊糊,加之房间里没有开灯,误以为洛绒某某是其男友。在洛绒某某与其发生关系时,不但没有反抗拒绝,反而用手将其抱住迎合。直到事后才意识到对方不是其男友,当场拨打了报警电话。

7月28日,洛绒某某因涉嫌强奸被德格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经过为时三个月的侦办工作,10月31日,检方向德格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月,该庭当庭宣判,洛绒某某所犯强奸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洛绒某某的情况究竟是否构成“强奸罪”?

审判过程中,洛绒某某提出了一份无罪辩护,认为自己不构成强奸罪。

洛绒某某指出,其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对方不但没有反抗,而且还用手将其抱住,说明其已经默认的允许了。他们之间属于你情我愿,直到最后才被对方逮住,说他强奸。受害人方则表示自己误以为对方是其男友。

该庭指出,被告人洛绒某某为了满足性欲,在明知走错房间,且根本不认识对方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是基于被害人的认识错误,被害人以为这个人是她的男朋友。

虽然对方在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对其侵害的行为显示为迎合。但同样属于违背被害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该庭指出,对洛绒某某所做无罪辩护不予采纳,当以“强奸罪”予以量刑。

其实在此之前,洛绒某某已经获得了受害人方的刑事谅解书与和解协议,证明在被告人家属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取得了谅解。但鉴于被告人洛绒某某拒不认罪,该庭对谅解书、和解协议在量刑上不予考虑。

无独有偶,同样的剧情还发生在江苏苏州……

钟某居住在苏州市相城区香城花园小区居民楼一单元1501室,平常跟女友郭某住在一起。2017年4月15日,钟某因喝酒时与郭某发生争吵,郭某于是一个人先回家去了。

16日凌晨1点多,醉醺醺的钟某独自回家,结果迷迷糊糊走错了楼,而且更令人意外的是,他用1051室的钥匙,竟然打开了1054室的门。

据1054室家的监控摄像头记录,钟某进去后,发现居室的左侧是餐厅,迟疑了一会才打开灯,跟着用手指在客厅墙上戳了两下,随后进入卧室。据其交代,进屋后他发现床上躺着一个女人和小孩,以为是郭某带着孩子睡觉,欲与其发生关系。其实床上是1054室女主徐某。

钟某躺在其身后,试图跟她发生关系。遭到徐某的拒绝。随后,徐某起身到卫生间上厕所,钟某穿衣服离开1054室。徐某以为因为她不同意跟丈夫发生关系,丈夫因此赌气外出。

经监控画面显示,钟某走出1054,先后搭乘电梯到14、13、16、14层,最后回到15层,并再次走出电梯开门进入1054室。

钟某再次试图和她发生性关系,因之前误以为丈夫赌气出门,徐某这一次没有拒绝。两人随即发生了关系,完事后安然睡下。

直到徐某的女儿翻动身体时,徐某打开台灯欲查看,才发现床上躺着一个陌生男人。并明白了刚才与自己发生关系的就是这个男子。

徐某吓得惊声尖叫,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调查,钟某家的钥匙,确实能打开徐某家的门。但该案最终认定结果仍为钟某强奸罪名成立。

法院认为,钟某已经明知道对方不是自己女友,却仍利用对方不知道其真实身份,与其发生性关系,属于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名。

这两起案件过程基本一致,判定结果也大体相当。上一个案件中洛绒某某,同样利用对方不知道其真实身份,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这些案子也是对广大男性朋友的一个提醒,女方是否自愿,应该建立在她知道你是谁的前提下。当然,这个前提不一定要具体到名字、家庭住址等,但至少应该让对方知道你的面貌。否则这样突然闯进人家的房间,很容易使对方误会你是其性伴侣。

这种情况就属于“利用对方不知道其真实身份,诱导对方在‘认识错误’的前提下跟你发生关系”,可能构成强奸罪名。所以应该引起警惕。

第2个回答  2021-02-28

现在很多人在出去游玩的时候也都会知道酒店这样的地方,包括各种各样的宾馆,其实像类似宾馆以及酒店这种地方,差不多每个房间都布置也都大同小异。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的客人在住宿的时候会走错房间,因为毕竟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环境也不是太熟悉。

但是话说回来每个房间都有自己的药,是自己房间的钥匙,肯定开不开别的房间,同样别人的钥匙也开不开自己房间。

但是在四川发生了这样的一个事情,一个男子明明知道这个房间不是自己的房间情况下仍然进入到别人的房间,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新闻。

12月4号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来自四川的一名男子某某真和好朋友,在酒吧喝完酒之后,于是就返回酒店休息。

但是这名男子在明确地知道自己房间号的情况下,仍然走进了别人的房间,进到房间之后看到床上躺着一名女子,所以就和女子女子发生了关系。

两个人在发生关系之后,达某于是就有公告了某某真的行为,对于这个事情的发生,某某真认为自己是在醉酒的情况下进入到别人的房间并且发生关系,女方也是愿意的,自己并没有任何的罪行。

此事情发生在当天晚上,达某入住了当地的一家酒店307的房间,在进入房间之后就躺在了床上休息,其实她当时有意识旁边躺了一个人,她以为是自己的男朋友就没有在意,随后就和这名男子发生了关系。

后来才知道这位男子并不是自己的男朋友,事情发生之后达某也联系了自己的男朋友,经过警方的处理,某某真已经被警方带回去进行审讯。

被告人最好的朋友从酒吧喝完酒之后,我朋友们都已经返回了自己的房间,而被告人还对酒店的女服务员进行了调戏,但是没有成功,于是就想返回了房间。

就在回房间的过程当中,他看到307的门是开着的,他也知道这明明不是自己的房间,但是依然选择了进到里面。

这件事情在开庭审理的时候,某某真认为自己并没有罪,因为当时女子并没有反抗并且还抱住了他,这说明对方是自愿的。

最终,某某真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所以大家在赶出去酒店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周围的环境,包括看清楚自己的房间后,尤其是一定要锁门,只要自己离开房间,即便是不离开房间,更要锁好门。

因为在一些宾馆或者酒店有各种各样的人存在,你并不知道对方是怎样的一个人,在住酒店包括住宾馆的时候,一定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发生这样的事情谁都不愿意,但是事情已经发生,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已经受到了侵害。

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寻求法律的帮助,只有通过法律的手段,才能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管是在任何时候,都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不让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才是最重要的。

第3个回答  2021-02-28
四川一女子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还以为是男友。我觉得该名女子应该是说谎了。这种事情是不大可能会搞错对象,最大的可能是女子自己在说谎。
第4个回答  2021-02-28
这个事情很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可见醉酒不可取,在外边还是要保持清醒,或者跟可靠的人一起饮酒,不要自己买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