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规定高中语文周课时应多少节

如题所述

为10—13课时。

以海南省为例,小学普通专任教师周授课时数为14—18课时,初中普通专任教师周授课时数为12—15课时,高中普通专任教师周授课时数为10—13课时。

各学校要结合教师所承担的备课、批改作业、指导教学活动和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具体确定周授课时数,但不得少于最低周授课时数。

扩展资料: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课时要求规定:

1、兼承担学校年级组、教研组、团队日常训练、网络管理等其他管理工作或跨学科、跨年级教学的专任教师,其周授课时数最低不少于8节。

2、上述各学科周授课时数以标准班额为准确定。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和村小、教学点、寄宿制学校等任课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进行适当调整。

3、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标准,指导和督促各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各学校要结合学段、学科和班级学生数等实际安排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教育厅-琼教师〔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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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6
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1、普通高中教师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 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中职 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
2、 初中教师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
3、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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