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的专项扣除怎么算

如题所述

个税扣除的计算方法:例如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的个税为应税金额乘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应税金额就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包括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5000元/月(60000元/年)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或1200元/月扣除。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2000元/月扣除。

个税6项专项附加的扣除办法: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可向其扣缴义务人提供相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来办理扣除;而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可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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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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