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总给我10%的股份让我出技术入股,如果公司亏损了,我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个老总给我10%的股份让我出技术入股,如果公司亏损了,我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例如公司注册亏损或者负债100万,无需要赔付相应的10万吗,
请注意我说的是“股份”不是“股权”谢谢

按条约规定,如果入股合同上面没有特殊规定、技术入股的股东不承担经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可见,验资机构验资是公司设立的必经程序。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我国《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验。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投资者是否按照合同协议、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等足额缴纳资本。可见,验资与评估虽然在内容上有所不同,验资是审验被审验单位资本的合法性、真实性;评估是对资产的现实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但是,其两者在具体的操作程序上具有许多相同之处。

1、两者均是出资人通过委托国家指定部门执行具体事项,且指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2、两者均要对资产进行检查、评定,且最终都要作出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3、两者的目的均是为了正确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可见,一味地强求评估作价,则会因为验资与评估程序重复而增加公司设立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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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你不承担责任。公司的老总给你股份,则视为你已经入股,之后你只需要行使股东权利就可以了。有限公司的股东的义务是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股东出资的部分就成为了公司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就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老总已经认可你可以用技术抵出资,那么你与公司之间应该订立有关出资的协议约定你的出资的数额、比例、出资方式(及受让公司股权的相关内容),并办理有关手续,这些手续齐备后,你正式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自己偿还的。《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2个回答  2014-10-13
当然不需要了,股份可以转让啊,你管他那,要是上市公司倒好说了,没上市就不太好说了,要是他公司倒闭了,按现有份额你是肯定赔钱的,只要他运转公司就可能有好的转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2-03

技术入股,亏得不是你,是公司啊!看看这个视频就懂了。。。

第4个回答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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