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可抗拒因素放弃中标后能退回保证金。
不可抗拒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
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
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假设是因为市场价格波动过大能否?该怎么写合适呢
追答说实话你讲的这个原因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们做标书联组报价的时候肯定会考虑的公司利润这一块,市场价格波动就算再怎么大也不可能导致你们毫无利润,然后弃标这个的。你看你是否能从产品本身来着手,如果说你的产品有要求有配置这一块或者说产品更新换代,比如说招标办在招标的时候他规定的型号产品,肯定是按照当时的市场情况当时的市场产品要求来制定标书要求的制定这一系列参数,但是招标是有一个过程的,这个过程也不是一个很短的过程,那如果说现在市场上没有了这个产品,已经下市了或者说已经被市场所淘汰掉了,再或者说这个产品的配置变了那它的价格就要调,原来的配置已经不符合市场的要求,或者说原来的配置已经不再生产了。因为投标的时候我们无法确认自己是否能中标,所以这个产品你们是没有库存的,现在整个市场都没有了。但是这个理由你需要,这个产品的一些主要授权商做一个说明递交给招标办,然后让,采购中心来进行决定这个产品是重新进行招标,还是把你们的价格适当的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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