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亡人写法大全)

如题所述

1. 儿子为已故父亲设立牌位时,若母亲的兄弟或姐妹、外公等亲属尚在世,应称父亲为“先考”。书写时避免直接使用父亲的名字,而是在姓氏后加“公”字,名字前加“讳”字。例如,若父亲名张三,牌位可写为:“先考张公讳三府君生西之莲位”。其中“府君”是对父亲的尊称。若父辈均已故,无更高辈分者,则“先”字改作“显”字,表示父亲为家中最高辈分,如:“显考张公讳三府君生西之莲位”。牌位中央书写,字体稍大。两侧书写“生于某年某月某日”、“卒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字体较小。末尾写“阳上人某某恭立”,表示立牌位者。
2. 儿子为已故母亲设立牌位,同理,若父亲或更高辈分者尚在世,称母亲为“先妣”。例如,若母亲名为王秀芝,牌位可写为:“先妣张母孺人闺名秀芝生西之莲位”,“孺人”指母亲未成年时。若母辈均已故,则称“显妣”,并在“孺人”前加“太”字,如:“显妣张母太孺人闺名秀芝生西之莲位”。
3. 孙子为已故爷爷设立牌位,将“先考”改为“先祖考”,“显考”改为“显祖考”。同理类推。但孙辈为祖辈立牌位,通常是在父辈均已故的情况下。
4. 妻子为已故丈夫设立牌位,若夫妇无子女,可写:“先夫张君生西之莲位”。若有子女,则写:“先夫张公讳三君生西之莲位”。
5. 丈夫为已故妻子设立牌位,若夫妇无子女,可写:“先室王氏闺名秀芝生西之莲位”。若有子女,则写:“先室张母王氏闺名秀芝生西之莲位”。其中“张母”表明妻子已为人母。
6. 兄弟之间为对方设立牌位,弟弟应称“先兄某某”,哥哥则称“亡弟某某”。
7. 父母为已故子女设立牌位,可写为:“故儿张三生西之莲位”或“故女王秀芝生西之莲位”。
书写牌位时注意事项:首先,应以恭敬之心书写;其次,字体应使用正楷,不可使用行书或草书,要求字迹工整。
说明:牌位中的“生西之莲位”假设亡者或立牌位者信奉佛教,希望亡者能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若不信奉佛教,可替换为“之牌位”或“之灵位”。
以上内容源自开封程晋林居士的演讲视频《助念的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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