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那么刑法规定的罚金缴纳可以减免吗?
网友咨询:
刑法规定的罚金缴纳可以减免吗?
律师解答:
1、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2、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3、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律师补充: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
1、性质不同: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内容,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司法罚款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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