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取保候审已经在办理 今天是第16天 公安局局长和法制部都已签字 法制科也都通过审批 本来把案子交到分局局长那里签字了就可以了 因为局长我们也打点过了 可是今天法制部突然说要上报报批捕 走检察院不经手局长 该怎么办啊!
备注:已给受伤人全部赔偿 对方已写下谅解书 和撤案申请
走检察院那边应该也是不予批捕 人也可以放出来 但是能不能让法制科不报批捕啊 直接让局长签字就好了啊 中间过程又要好几个月 会很麻烦的!
局长签字不就可以了嘛 为什么还要上报检察院 案子没有起诉的!
追答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须经检察院批捕科审查。
追问本来这案子申请取保了都那么多天了 都不回复 现在突然又报批捕 本来应该报道分局局长那里签字了人就可以出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