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的主体力量。广大农民群众是推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确保新农村建设成功的关键。
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必须引导农民。各级干部应深入村组农户,联系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讲形势、讲政策、讲道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帮助农民转变观念,开拓视野,让农民真正认识新农村建设是自己的事,从而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投入建设,尤其要引导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好家园。
必须扶持农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农民。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加大农村建设的投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当前应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事情抓起,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财政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补贴力度、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力度,着力解决农民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突出问题,让广大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和干劲。
必须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取消一切束缚农民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从而激发广大农民的创业潜能,让农村的资源、资本和劳动力的活力竞相迸发。切实尊重农民的权利,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把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或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务告知群众,让群众在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并实施有效监督,确保广大农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真正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自己的事情一定要让农民自己定、自己管、自己办,绝不能越俎代疱,为农民办好事也不能超越农民的承受能力,更不能搞形式主义或强迫命令。
必须培训农民。建设新农村,无疑需要培养造就千千万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把农村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对普通农民开展文化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增收致富的本领;对经纪人、龙头企业带头人等农民骨干开展经营管理、新技术、法律政策等培训,发挥好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职业技术、家政服务、法律知识培训,促进他们充分就业。文明乡风的形成,有赖于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要以文明村镇建设为抓手,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和诚信体系建设,教育农民通过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广大农村形成讲文明、讲信用、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和谐社会的要求融入到农民群众的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中,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与和谐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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