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怕劳动监察还是劳动仲裁

如题所述

一、仲裁
      单位不怕劳动仲裁的原因如下:
1、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规
      若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规,是根本不怕劳动仲裁的!
2、不告不理
      劳动仲裁是个案,而且只针对员工的诉求,员工没有提出的诉求,劳动仲裁是不管的。通俗的说,就是就事论事,不告不理。
      例如:一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诉求中只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在庭审过程中又提出要求单位缴纳社保的,仲裁庭是不予受理的。
      仲裁庭只审理加班工资的问题,员工缴纳社保的主张要另行提交仲裁申请。
      若员工诉求中包括加班工资和缴纳社保二项的,那就都要审理。因此,关键看诉求,只就事论事!
      还有,其他加班了,单位也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的员工,如果没有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也是不管的,即不告不理。
3、给单位补漏洞
      单位HR,充其量只能算半个劳动法专家。有的HR,业务本就不是很熟,更有甚者,HR自己也是法盲,单位哪里做错了,自己也不知道。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审理,单位也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然后把漏洞堵上就是了。
4、单位没有任何损失
      劳动仲裁即便单位输了,也没任何损失,因为,这本来就是员工应得的。
以上种种,充分说明单位是不怕劳动仲裁的。
二、劳动监察
      而一旦有员工举报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劳动监察大队就会对单位进行调查,那可是全方位的,只要不符合劳动法规的,都要查实处理。

      违法的地方要进行整改,处理结果还要给予举报人回复。
      试想一下,哪个单位敢说完全没有违反劳动法!因此,一旦被举报了,单位就头大了。
      有的大公司,从审查到结束,前后要经历几个月。严重的除了限时整改,还要罚款,甚至上网通报。
      一旦上网通报了,还可能影响单位承接业务。
      我们单位曾被员工举报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后,2名工作人员穿着制服来我单位,虽然我们彼此都熟悉,但这时不讲任何情面。
      他们完全按程序办事,先出示证件,亮明身份,然后说明来意,并让我签收《调查询问书》,拿着签收单就走了。
      整个过程严肃认真,没有任何客套,完全公事公办,前后几分钟时间,茶也不喝一口就走了。

      他们一走,领导让我牵头负责这个事情,我头就大了!
      但没有办法,只能按照劳动监察大队的流程,一步一步的走。
      1、准备材料
      接下来就严格按照《调查询问书》上所列的,准备各类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从业人员名册;
      3工资明细及支付凭证;
      是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明细。
      4考勤明细及汇总;
      这个最耗时间和精力,因为,我们单位从业人员二千多人,一个月的考勤全部打印出来,那是要好多A4纸的。按一人一张的话,就是二千多张。
      然后根据考勤做汇总,要具体到每个人,每个月工作时间多少?其中:加班时间有多少?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有多少?加班工资支付了多少?以及定额工人的工时单价是多少?等等。
      5任意几名员工的劳动合同文本及复印件;
      6社保缴纳凭证;
      7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带上单位公章。

      2、接受调查询问
      在规定的时间点,带上以上材料,到劳动监察大队接受调查询问。
      劳务派遣公司也要派员一同前往,接受相应调查询问。
      调查询问内容包括:
      劳动法规的执行情况;
      有没有申请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有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
      有没有拖欠员工工资;
      有没有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等。
      3、审查
      询问结束后,我们留下所有材料,他们要逐一审核,这个审核相当仔细。
      包括:
      1每个员工的工资待遇是否合法?
      若一个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有缺勤,那没有大问题,若没有缺勤,单位就违法了。
      2社保是否按规定比例缴纳?
      多缴行,少缴不行。
      3根据考勤,计算有没有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有没有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劳动合同文本的内容是否合法?
      等等。
      4、继续接受调查询问
      审查期间发现问题,继续接受调查询问,其间要反复好几次。

      5、整改
      员工举报我们单位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最后审查结果是:
      1没有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2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即部分员工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
      劳动监察大队要求我们立即整改。
      没有足额支付加班工资,是因为有一个车间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单价搞错了,少付每个员工7元到60多元不等。
      其他车间都按规定足额支付了!
      因此,这条没有算我们违法,只是一个车间计算时出了差错,主观意愿上没有想违法。
      然后,马上把少算的加班工资补发,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对于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劳动监察大队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合法休息的权益。
      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改正的,就要对单位予以处罚。

      整个监察过程,从6月2日到8月底,历时近3个月。这还是在我们没有多少违法情况的前提下。
由此可见,单位不怕劳动仲裁,而怕劳动监察!因为,劳动仲裁就事论事、不告不理。而劳动监察查得彻底、时间长、限时整改,拒不改正的,还要予以处罚,甚至影响单位承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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