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怎么打动法官

如题所述

在我国不论是什么类型的案件,法官都有独立的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此要想靠言语来打动法官是行不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法庭上怎么打动法官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法庭上怎么打动法官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就是让证据说话,打官司不是说服对方,而是说服法官,就是让法官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裁判。因此,在法庭上不是说的越多越好,而是言简意赅。围绕案件事实陈述,与案件无关的或者关联性不大的不要说,说了也没有意义,因为书记员不会给你记录的。

      二、刑事诉讼的审判阶段
      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判决宣告后,如被告人和检察院不提出上诉或抗诉,则该判决在10日后生效并交付执行。被告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10日内以口头或书状形式提出上诉。检察院不服判决可以提起抗诉。
      二审法院接到上诉或抗诉后,可能开庭审理,也可能只是进行书面审理。其如果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维持原判;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撤消原判,直接改判;原审法院审判过程中违反程序的,撤消原判,发回重审。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到此终结。
      判决作出以后,检察院或者被告人如有异议,可以依法抗诉和申诉,但上诉和申诉并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
      三、法官判决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在法庭上法官不会被当事人的言语所打动,法官只会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以上便是为您带来关于法庭上怎么打动法官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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