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职责

如题所述

导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4号)的规定,司法部的主要职责为:(一)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4号)的规定,司法部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负责全国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方、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五)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港澳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主管全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草拟、谈判,履行司法协助条约中指定的中央机关有关职责。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联合国预防犯罪组织和刑事司法领域的交流活动,承办涉港澳台的司法行政事务。

  (十二)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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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02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府对司法工作进行行政管理的专哗蚂门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国家司法部属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称为司法厅或司法局。它不是司法机关,所以不能具体办案。它的具体职责是:

⑴管理劳改、劳教工作;

⑵管理和领导司法干部的培训工作;

⑶管理和领导法律顾问处及律师工作;

⑷管理公证工作;

⑸进行法制宣传;

⑹管理和领导司法助理员工作;

⑺管理和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⑻管理司法方面的外事工作;

⑼调查研究司法工作的政策、理论问题等等。

法行政系统的最高主管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乱誉埋法部,主管司法行政,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地方政府中,省设司法厅、市、区、县设司法局,乡、镇、街道办事处设司法所,根据行政级属实行部门业务管理。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

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家编委批准的司法部“三定”方案确定,机构设置改为办公厅、教育司、劳动改造工作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宣传司、律师司、公证司、基层工作司、外事司、司法协助司、法规司、人事司、虚扰计划财务司、行政司等14个司局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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