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长篇令人感动的一件事,一定要让人感动!!!!!!只要事件就行,不用说明过程。

如题所述

  世界上最感人的故事
  刘刚是个抢劫犯,入狱一年了,从来没人看过他。
  眼看别的犯人隔三岔五就有人来探监,送来各种好吃的,刘刚眼馋,就给父母写信,让他们来,也不为好吃的,就是想他们。

  在无数封信石沉大海后,刘刚明白了,父母抛弃了他。伤心和绝望之余,他又写了一封信,说如果父母如果再不来,他们将永远失去他这个儿子。这不是说气话,几个重刑犯拉他一起越狱不是一两天了,他只是一直下不了决心,现在反正是爹不亲娘不爱、赤条条无牵挂了,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这天天气特别冷。刘刚正和几个“秃瓢”密谋越狱,忽然,有人喊倒:“刘刚,有人来看你!”会是谁呢?进探监室一看,刘刚呆了,是妈妈!一年不见,妈妈变得都认不出来了。才五十开外的人。头发全白了,腰弯得像虾米,人瘦得不成形,衣裳破破烂烂,一双脚竟然光着,满是污垢和血迹,身旁还放着两只破麻布口袋。

  娘儿两对视着,没等刘刚开口,妈妈浑浊的眼泪就流出来了,她边抹眼泪,年、边说:“小刚,信我收到了,别怪爸妈狠心,实在是抽不开身啊,你爸……又病了,我要服侍他,再说路又远……”这时,指导员端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进来了,热情的说:“大娘,吃口面再谈。”刘妈妈忙站起身,手在身上使劲的擦着:“使不得、使不得。”指导员把碗塞到老人的手中,笑着说:“我娘也就您这个岁数了,娘吃儿子一碗面不应该吗?”刘妈妈不再说话,低下头“呼啦呼啦”吃起来,吃得是那个快那个香啊,好象多少天没吃饭了。

  等妈妈吃完了,刘刚看着她那双又红又肿、裂了许多血口的脚,忍不住问:“妈,你的脚怎么了?鞋呢?”还没等妈妈回答,指导员冷冷地接过话:“你妈是步行来的,鞋早磨破了。” 步行?从家到这儿有三四百里路,而且很长一段是山路!刘刚慢慢蹲下身,轻轻抚着那双不成形的脚:“妈,你怎么不坐车啊?怎么不买双鞋啊?”

  妈妈缩起脚,装着不在意的说:“坐什么车啊,走路挺好的,唉,今年闹猪瘟,家里的几头猪全死了,天有干,庄稼收成不好,还有你爸……看病……花了好多钱……你爸身子好的话,我们早来看你了,你别怪爸妈。”

  指导员擦了擦眼泪,悄悄退了出去。刘刚低着头问:“爸的身子好些了吗?”

  刘刚等了半天不见回答,头一抬,妈妈正在擦眼泪,嘴里却说:“沙子迷眼了,你问你爸?噢,他快好了……他让我告诉你,别牵挂他,好好改造。”

  探监时间结束了。指导员进来,手里抓着一大把票子,说:“大娘,这是我们几个管教人员的一点心意,您可不能光着脚走回去了,不然,刘刚还不心疼死啊!”

  刘刚妈妈双手直摇,说:“这哪成啊,娃儿在你这里,已够你操心的了,我再要你钱,不是折我的寿吗?”

  指导员声音颤抖着说:“做儿子的,不能让你享福,反而让老人担惊受怕,让您光脚走几百里路来这儿,如果再光脚走回去,这个儿子还算个人吗?”

  刘刚撑不住了,声音嘶哑地喊道:“妈!”就再也发不出声了,此时窗外也是泣声一片,那是指导员喊来旁观的劳改犯们发出的。

  这时,有个狱警进了屋,故做轻松地说:“别哭了,妈妈来看儿子是喜事啊,应该笑才对,让我看看大娘带了什么好吃的。” 他边说边拎起麻袋就倒,刘刚妈妈来不及阻挡,口袋里的东西全倒了出来。顿时,所有的人都愣了。

  第一只口袋倒出的,全是馒头、面饼什么的,四分五裂,硬如石头,而且个个不同。不用说,这是刘刚妈妈一路乞讨来的。刘刚妈妈窘极了,双手揪着衣角,喃喃的说:“娃,别怪妈做这下作事,家里实在拿不出什么东西……”

  刘刚像没听见似的,直勾勾地盯住第二只麻袋里倒出的东西,那是—一个骨灰盒!刘刚呆呆的问:“妈,这是什么?”刘刚妈神色慌张起来,伸手要抱那个骨灰盒:“没……没什么……”刘刚发疯般抢了过来,浑身颤抖:“妈,这是什么?!”

  刘刚妈无力地坐了下去,花白的头发剧烈的抖动着。好半天,她才吃力地说:“那是……你爸!为了攒钱来看你,他没日没夜地打工,身子给累垮了。临死前,他说他生前没来看你,心里难受,死后一定要我带他来,看你最后一眼……”

  刘刚发出撕心裂肺的一声长号:“爸,我改……”接着“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一个劲儿地用头撞地。“扑通、扑通”,只见探监室外黑亚亚跪倒一片,痛哭声响彻天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30
廖福美说要来上海,我很高兴。我们约好九点在同济大学门口见面,我提前一个小时在旁边的物美超市买了小山一样大堆的东西放在地上,有他在,什么都拎得动。他说他毕业于复旦大学牲口系。
  
我们一起去吃饭,让他点菜,他看了半天菜谱说:葱跑蛋。我很吃惊!他点了我心里默念了千遍的菜。我说:再来个响油鳝糊?他频繁地点着硕大的黑黝黝的脑袋:嗯嗯嗯~,这个是最上海的家常菜了!……蒜蓉苋菜你爱吃吗?我没有回答他,反问:最后加个番茄鸡蛋汤?我们这次一同点着各自的脑袋,每一个菜都是彼此真心地爱着的啊,英雄所见不是略同而是完全相同!我们一起等,每上一个菜都发自内心的欢呼。吃完了,他说:我请客啊。我差点把番茄蛋汤喷出来,怒目圆睁:你说什嘛?!我的地盘你敢结帐?您丫结一个试试?!
  
接下来,他就很乖了,基本听我的。我身边带着个黑灿灿身形威猛的理科猛男,恨不得从小到大的仇家都排着队让他检阅。我对他说了前几天在后门用汽水砸了一个货车司机的事情,这几天都不敢走后门了,他说,跟着我,看谁敢动你。我们一起走过后门的时候,我左顾右盼,东看西看,太遗憾了,那个司机居然不在!
  
他一路上给我灌输了如下知识:不要抽烟不要喝太多酒,生活要规律,要适当运动,转基因油可以吃;南非其实很富裕,不想我想的那么穷;要坚持学英文,这样我能得到更多的英文知识……就差告诉我生理期间如何护理了,对了,复旦牲口系也叫复旦生物系。我小心翼翼地问:你怕蟑螂和老鼠嘛?他笑的像妈妈一样:孩子,我是研究生物的,不怕这些小动物。我要晕过去了,我说:你真的会说英文?他点点头,我说你说一句,他就说了一句,是什么没有听懂,不过,后来我给别人留MSN的时候,突然不会拼写“MAIL”,他轻轻在我耳边低语:M、A、I、L。我实在觉得他有趣,希望进一步开发这种有趣,看着他健壮排列的若隐若现的胸肌,我提议用手指戳戳,他答应了。戳了戳胸肌之后,我觉得这种交流不够互动,就说:廖福美,给我唱个歌!他说:我实在不会唱歌,要不我给你笑一个吧……嘻嘻!他认真地裂开了了大嘴,露出了一口让我羞愧的白牙。
  
和所有美国人一样,他喜欢嚼口香糖,而且他的口香糖是我吃过口味最好的一种,他用旧兮兮皱巴巴的塑料袋包着,他随身的卫生纸也是这样,这个习惯很像我外婆,我外婆喜欢用“留兰香”洗衣粉口袋装。他说,防潮,嘻嘻。我把口香糖的包装纸叠成一个小花篮,递给他说,这个可以用来吐口香糖。他拿在手上翻来覆去的看,很是惊讶,说:这个可以送给我吗?我点点头,他很郑重地放进腰包中,从塑料袋中拽出一小段卫生纸包了口香糖。
  
我走路虎虎生风,撞到了人家晒干菜的簸箕而浑然不觉,他跟在后面默默地立起来;我过马路冒冒失失,他捉住我说,走我右边(左边)。他喜欢我的《小时候》,那么大一砣科学家,据说看到我受苦受难的时候,哭得哇啊哇的,这是很让我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可惜,他很快就走了。在公车站我把准备好的两枚硬币塞在他手中,开始我的教育:在车上不要翻看你的钱包,要小心小偷,身份证和银行卡不要放在一起,不要太相信陌生人,坏人多着啦,小心被骗……他一一点头,不过反问我:哪有那么多坏人啊?我怒目圆睁:您丫敢不听话!他就频频点着硕大的脑袋,好好好好。可是,他坐火车回到北京的时候,兴奋地在MSN上说:我对面的人好有趣啊,我旁边的人好有趣啊,我后面的人好有趣啊,我和他们聊了一路,我和他们一起听我的MP3啊!我好喜欢坐火车硬座啊!……!!!
第2个回答  201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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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歌者 2010年08月23日 00:45 阅读(3) 评论(0) 分类:个人日记 权限: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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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大学生,一个负责任的大学生。

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所在的这个学校住着一万两千六百八十二个学生,而停在学校各个角落的自行车,则有一万五千五百多辆。

好,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那多出来的两千九百多辆自行车该怎么办?

问题的答案是:有我。



你不必费心思去打听我叫什么名字,我可以自己告诉你,我叫骆必达,信不信由你。

但我不会告诉你我现在几年级,哪个学院哪个系哪个专业,住哪栋楼的几零几,或者长得怎么样,因为这一切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是个马贼。

马贼是个极富古典主义色彩的称谓,当然,你也可以按惯例叫我偷车贼,只要别被我听到。

前面你已经知道,我们学校人口繁茂,加上占地面积实在太大,学生上课下课吃饭洗澡无一不要用来代步,除个别抱着走路能减肥的信仰的胖子和一小部分有条件骑助动车的学生。每天早上这些自行车骑士们赶着上课的景象只能让你想到一部电影——《指环王III》。

但是面对早晨这千军万马般的场面,我一点也没有内心波澜壮阔的反应,我唯一考虑的就是,这些人毕业后会把车子带走么?

答案是:十个人里面有三个人不会。

而我则专门偷这些被人遗弃的车子,然后把他们低价转手掉。反正是没人要的车子,我偷起它们时问心无愧,所谓盗亦有道,有道则行天下,也许就是这个意思。

至于怎么判别哪些车属于没人要,说起来简单的有些令人发指。我每天骑着自己的三斯仿山地车慢悠悠地经过校园里那些地处幽静的自行车停放地时,都会看似漫不经心的瞟上几眼——就这几眼,却像牧民检阅自己放养的马一样,能认出哪辆车在哪里已经停了第几天,有没有移动过位置。一般超过一礼拜没动过位子,就说明是被人扔在那里了,只等着我去拿。

我背英语单词的超强记忆力在这里被用上了。

迄今为止我已经拿下不止三十多辆车,却从来没有见过学校方面有任何举动,说明我偷的全是弃车。当然,也有可能其中会有一两辆出现失误,但是我拿的这二十辆车里没有一辆不是式样陈旧布满灰尘,就算有失主,也不会当回事情,更不会报案。唯一对这点颇有微词的倒是收我车的那个外地人,但我立场坚定,从来不对新车和有主人的车子下手,即使是那次在女生食堂边上发现一辆人家粗心大意忘了上锁的九成新的捷安特女车,也没有顺手牵羊。

我不是好人,但我有我的原则,马贼的原则。



待在大学的两年里我只看到过一个同行。

那天上午我骑着自己的三斯和另一个骑车的男生在报告厅大楼西面的马路上撞在了一起,似乎我们两个都在走神。好在人和车都没什么事情,那个男生很客气的讲了句不好意思,我也讲了句对不起,就各自走了。整个过程大概不到二十秒钟,但我记住了他骑的那辆银白色捷安特跑车,市价大约一千多,是辆好车。

无巧不成书,当天夜里我推着一辆满是灰尘肮里肮脏又憋着轮胎的永久城市车到学校北门外面的自行车摊头上给车打气,结果发觉他也在摊头上给一辆和我手里的车差不多气质的杂牌女车后轮打气。

我相信我们眼光相撞的那五秒钟里脑筋都转得飞快,然后心照不宣地笑笑,像两个偶遇的老熟人一样,点点头,互相打量了对方手里的车子一眼。

能想到做这种马贼勾当的人都不是笨蛋,一万两千六百八十二个学生里只出了我们这两个马贼,又会在相同的时间短选择相同特征的车子下手,又到相同的校外车摊打气来掩人耳目,不能不说是种心意相通,不由有些惺惺相惜。

他打完气,把气嘴递给我,又拿出一个五角的硬币扔到车摊上那个补胎用的清水盆子里,跟老板指指我,讲了句一起的,便不再多说一句话,也不再多看我一眼,独自骑上车往学校东门方向走了。

和他相反,我则习惯把我拿来的车停到西门附近用自己带来的环形锁锁好,然后在已成惯例的每个礼拜三晚上八点半再到那里跟收车的人见面。那个收车人是我在附近的自行车交易市场结识的,年轻人,话不多,出价也不高,但我从不计较。

我打完气,却没有想过要去追上他。

也许马贼就像豹子,习惯了独自行动,也没有互相加深了解的必要,因为那样反而会更危险,毕竟这是见不得光的事情。

但反过来想想,没有我们,就像草原上没有了食腐的秃鹫,大地上没有了清粪的黑甲虫,这些自行车的尸体便会在各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慢慢变为一推废铜烂铁。人们制造了它们,使用了它们,最后丢弃它们,不能不说是另一种形式上的犯罪。

听上去有点像狡辩?也许吧。



马贼的世界总是孤独的,加上我本就不是个爱说话的人,所以哪怕我是一个大学生,哪怕我有三个室友。不过我的室友们并不孤独,各有各的女友,她们分别叫魔兽、魔兽世界和街头篮球。这三位把他们成天搞得五迷三道的,乐不思蜀,一律过着白天睡觉晚上泡网吧的生活。

所以比起那些不孤独的人,我有着更加自由的空间,这对马贼来讲未必是件坏事。

我在这所学校唯一比较谈得来的朋友叫陈镇,和我一届,是学机械自动化的,可惜直到现在他连最简单的把自行车脱位的链条复位回去都做不到。

陈镇不知道我是马贼,也许他这一辈子接触到的最大罪恶只是买到质量不好的盗版电影碟。

我和陈镇会认识纯属偶然,只因为当初我们在学校的大一新生QQ群里叫同一个名字。由于学的专业不一样,直到大学第二年我们才有机会上同一门课——社会学概论,是全校的公共基础课。

在那堂课上我第二次看见简若宁。

简若宁真名不叫简若宁,这只是我随便给她起的称呼,因为我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只是觉得简若宁这个名字很好听,很配她的气质和脸形。有时候我反倒不想知道她的真名,生怕万一名字和气质的相去十万八千里破碎我大学里唯一的美好梦幻。

是的,谁说马贼不可以有喜欢的人。

我第一次看见简若宁是在大一的十二月,而那天晚上又对我意义非凡——那是我第一次开始自己的马贼生涯。在那之前我暗中仔细观察了足有一个月来作可行性分析,又精心策划了一礼拜,祷告上帝十六次,拜佛二十三次,然后用最简易的丁字刀在三秒钟里弄坏了那辆五成新的城市车的锁心。

从东门那里回来后我发现整个人的后背都湿透了,粘住了一层衬衫。也就在路过图书馆后满那片大草坪回寝室的时候我看见了独自蹲在草坪边上的简若宁,她正拿着鱼片干在喂猫,并伴随着猫咪心满意足的喵喵声发出银铃般的轻笑声。

那片草地倒是常有野猫出没,我之前后之后也看过无数滥发慈悲心肠的女生拿着零食去喂它们,但唯独简若宁的脸和声音被我死死记在了脑海里,忘也忘不掉。

我说过,我记忆力很好。

然而在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直到九个月后在这堂新学期的社会学概论课上。

我也说过,我们学校实在太大,人也实在太多。

陈镇不懂得含蓄,上课的时候指着坐在第一排的简若宁的背影道,你看,美女。

不知为什么我偏要装作不在乎,撇撇嘴,讲,看多了,不稀奇的。



大学的生活里,我的生命中称得上留下痕迹的只有三个人:陈镇,简若宁,还有那个同行。可惜,这三个人里面却有两个的名字我是不知道,这也许就是马贼的代价。

他们三个唯一一次出现在一起,是那年的圣诞节。

原本以为大学的第二个圣诞节会和第一个圣诞节一样无趣,我甚至还准备再到校园各处去遛遛,看能不能再拿辆小车什么的,陈镇忽然打电话给我,问我去不去学生会在艺术中心舞厅办的圣诞晚会。自从进大学我还没参加过任何大规模的娱乐活动,却鬼使神差了一下,讲,我去。

说是晚会,其实就是个比较大的派对,做做游戏,再歌舞助兴什么的。当中我和陈镇去了次厕所的功夫,回来就看见简若宁坐在舞池中央的高脚凳上拿着话筒在唱侯湘婷的《暧昧》,那个看着猫咪吃鱼干而轻笑的悦耳声音在耳边熟悉的响起:

“我心中延续和你的情感
有一种暧昧的美满
忘记了思念的负担
听不见你们相爱近况

我自私延续心中的期盼
有一种暧昧的晴朗
站在这城市某一端
寂寞和爱像浮云
聚又散”

在众人静静沉醉于歌声的同时我则在暗自埋怨因为膀胱的不争气再度错失知道她名字的机会。

上次则是社会学概论课趁她去厕所的空当想路过她的桌子看一眼她的课本,未曾想那课本被她同学的一本杂志给盖住了,功亏一篑。我唯一能知道的就是她平时骑一辆粉红色的捷安特女车上下课。

陈镇从洗手间回来,看着简若宁惊呼:社概课的美女!要是认识她就好了。

我讲那是不可能的:一是因为凭我对陈镇的了解,他虽然为人老实性格好,但向来有色无胆;二是因为简若宁一曲刚尽,就有一个帅气的男生抱着鲜花上去献给她,然后抱着她走下台。

估计当时场内至少有好几个陈镇在唉声叹气。

我则在将目光故意从简若宁身上搬开的同时,看见了自己的那个同行。他显然也看到了我,或者也许早就看到了我。他颇有意味地冲我笑笑,起身带着一个女生离开座位朝艺术中心的门口走去。

我忽然感到好奇,便找了个借口离开陈镇,跟着他们来到外面。艺术中心的门口正好停着两排自行车,都是来玩的学生的。他像没看见我似的,留下女生在一边,径自走向其中一辆车,从裤袋里掏出什么东西打开了车锁。

那不是他原本骑的跑车,而是价格便宜许多的城市车。但他开锁的时候我看得分明,不是丁字刀,而是正宗的自行车钥匙——看来他换车了。

至于他换车的理由,看看此刻坐在他车后座上那个妆画得有点夸张但衣着价格显然不菲的女友,我还是猜出来几分的。

男生对着站在台阶上的我又微微点了下头,脚一使力,车子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同样是马贼,他做这个的理由看来和我不一样。他是为钱和他的女朋友,我为了什么呢?

我找不到答案,也许只是为了好玩。

我是个喜欢车子的人,我的三斯仿山地车陪了我五年半,比我所知道的所有情侣待在一起的时间要长很多。

我想自己偷车的唯一比较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看着那些车子丢在那里慢慢坏掉会觉得很可惜,因为人们总是那么自私和不负责任,好端端的车子就这样扔在车棚或者什么阴暗角落里,让灰尘蒙住它们本来闪亮的光泽,让铁锈摧毁它们曾经旋转不息的双脚。

也许它们从来就不是什么价格不菲的好马,但它们也有渴望奔驰的灵魂。

相比之下,我们楼倒有个人每天骑着好马进进出出,他叫劳凯,家里条件似乎不错,所以总是骑着大功率的二轮小摩托在校园里驰骋,并且坐骑总是常换常新。

不用作猜测我也知道他其实究竟是干什么的。马贼有马贼的思维,也有马贼的经验和直觉。

但这不是我诟病他的原因,马贼不喜欢被人干涉,也不喜欢干涉别人。

问题的关键在于,劳凯就是那天献花给简若宁的男生。

一个每礼拜都会换辆车的男人对于女人的忠诚度是很值得令人质疑的,哪怕他是个车贩子。

有时候简若宁会到我们楼下找劳凯,似乎是因为内敛,总是站在楼门斜对过的小草地边上,两只手拎着小包,脚尖悬空在水泥路沿上,一点一点的,头也很低,从来都不敢正眼抬头看从我们楼里出来的其他男生,和舞台上判若两人。

只有一次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把头抬起来,把目光停留在楼里出来的一个男生的脸上。那个男生叫骆必达,长相平平,全无特质,却是个马贼。

马贼面无表情地骑着车和她擦身而过,就像作案时和那些华丽高级的避震山地或公路跑车而身而过一样,心里默念那句“Something doesn`t belong to you.”,并且相信她在自己经过时又会垂下眼帘,继续等待自己真正在等待的人。

对于简若宁我唯一的非分举动是那次偷车。因为连着有两次我没看见她骑着自己那辆自行车来上社概课,全是步行,便心生疑惑。

后来碰巧有一天晚上我在图书馆东面那个僻静无人的停车区看见一个女生在停一辆粉红色的捷安特女车。

在我的眼里一辆被用过的车就像一个人的脸,有很多独特的细小特征可以用来辨认。等那个女生离开后我上去检查过了,就是简若宁那辆车无疑,只是换了把新锁。

那是我唯一一次偷一辆有主人的车,两秒钟内丁字刀就破坏了那把新锁。

我把车推到老地方的校外车摊,换了把结实的新锁,又特地加了根环形锁。但和以往不同,我没有把它放到学校东门那里,而是直接停到了简若宁她们寝室楼下,然后把两把锁的钥匙放到了车前筐里垫着的广告纸下面。

这是马贼的方式。

第三天上社概课的时候我看见简若宁终于又骑着这辆车来上课。

问题是,又过了两天,我无意中听到我的室友说起这样一则奇闻:我们学校有个女生把她的自行车借给以前的高中同学,结果一天夜里那车被偷了,但第二天早上却又出现在那个女生的寝室楼下,而且还换过了新锁,钥匙就放在车筐里,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那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有了三个新消息。

一是我去加拿大读书的事情快办妥了;

二是简若宁失恋了;

三是我的同行落网了。

同行是因为向一辆崭新的禧玛诺公路跑车下手时被当场抓住的,地点是在晚自修教学楼的外面。我听到这则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事发过后第二天,那时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于世,居然还是他们那栋寝室楼的副楼长。

我比那些对这则消息议论纷纷的大多数人都要了解于世为什么会做马贼,也清楚他为什么会被抓住。他显然已经不满足一辆辆破旧自行车带来的小利益,而是听从了收车人的怂恿,向那些好车下手。

柿子拣软的捏,车子捡旧的偷。忘记这一点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不再是个合格的马贼,所以他就会得到应有的下场。

我自己的生活却依旧平静,好像完全是个局外人。

也差不多就在那个时候,简若宁不再出现在我们楼下,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装束很嬉哈风格的女孩子,站在楼下等劳凯用大功率的哈桑二轮摩托载她出去玩。

与之相对应的是,那几天的社会学概论课简若宁都没有来上。

“幸好老师没点名。”陈镇也发现这件事情后这样补充道。他真是个单纯的人,大学生活里除了机械工业课本、男生食堂的炸鸡腿、F1和盗版电影之外,只有一个叫骆必达的性格内向乖张的男生。

陈镇也是这所学校里第一个知道我要出国的人。我也只跟他说过我妈那支里就那么一个亲妹妹,而这个亲妹妹偏偏没有生孩子的功能,现在在加拿大混得不错,所以很早就要我过去念书。

我等简若宁分手等了一个月终于等到了,但同时我也要离开了。

马贼的报应。



我在学校待的倒数第二天,那个星期三晚上,做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是我寄出去了一盒DV的录影带,收件人是学校的保安处。带子的内容是劳凯在学校南门小草坪那里怎么和学生做黑车买卖的,他生意兴隆,当时转手掉两台车。而我借的那台DV质量很好,可以拍得很远,在夜里也能把劳凯的脸拍得很清楚。

和影带一道寄去的还有劳凯的寝室地址。

本来我并不准备为难他,但是有一天晚上我碰巧看见劳凯在学校南门外面的小饭店门口当着一个女生的面给了于世两个耳光,而那个女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于世的前女友,也是现在取代那个嬉哈女孩站在我们楼下等劳凯的人。

那时的于世已经被学校开除,早已没有我前两次见他时的自信和机灵。他被高大的劳凯打倒在地,那个女孩则高傲地别过脸去,跟着劳凯骑上那辆蓝色的HONGDA扬长而去。

我不是正义的化身,我只是个马贼。

但马贼有自己执行正义的方式。

第二件事情是我把我那辆三斯仿山地推到东门那里,跟那个收车人讲我要走了,然后把自己的坐骑卖给了他,价钱是三块钱。

我讲了三遍三块钱,因为那个收车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我有史以来卖给他的最低价。

用这三块钱我在东门外的公共投币电话亭给简若宁的寝室打了个电话。

我那天问办圣诞节晚会的学生会干部打听简若宁,他们说只是朋友介绍来助场的,忘了名字,担有寝室电话号码。

电话就是简若宁本人接的,我听过她唱歌,认得出她的声音。我说你好,我想你应该不认识我,我就是那个偷过你自行车的人。

简若宁沉默了一会儿,却问了一个有些顽固又有些笨的问题:“你究竟是谁呵?!”

我说你真的不认识我,我只是好心办坏事,明天我就要走了,走之前特别跟你道个别。

简若宁那边又寂静了好一会儿,但却没有挂电话,其间我加投了一枚硬币。最后她忽然口气温和地问我:

“我能见你一面吗?”



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在北门外面的那个车摊买了两把环形锁。

我把第一把锁给了当初令于世落网的那辆禧玛诺跑车,那真的是一辆很亮眼很好的车,价格不菲,在古代肯定属于千里马。其实我很早就认识了它,甚至知道他的主人住哪栋楼,但从来没想过要下手。他的主人自从于世事件后就格外小心,给车上了四把各个类型的锁。

我在他们楼下的车棚里找到了它,拿环形锁把它和车棚立柱锁到一起,整个过程不消一秒钟,锁的钥匙则被我扔到了附近的花坛里。

我现在才发现,其实上锁可以比撬锁快很多。

第二把锁用在教学楼那里。我在教学楼的底下车库里找到了陈镇的那辆凤凰牌城市车,感谢上天它停得离简若宁的女车很近,不必我搬出很远就能将两辆车子靠一起,然后将它们的前轮锁在一道。

十二分三十九秒后,这学期的倒数第三堂社会学概论课下课。

学校里的树很少,就像真正的适合骑兵流动作战的大平原,所以我只能站在旁边那栋教学楼的阴影里面,静静的看着十五分钟后陈镇狼狈而又拼了老命的架着两辆自行车的车头,简若宁则在后面负责推着后轮,二人二车缓缓前行,还不断做着交流,四周则是下课学生川流不息的自行车车河,整体上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学校里最近的自行车摊距离这里有十五分钟左右的步行距离,我相信在这十五分钟里,很多事情都会发生。

前一天晚上我没有答应和简若宁见面,因为已经没有必要。

但在挂电话之前我问了她最后一个问题:

“走之前,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她犹豫了一下,讲,我叫骆英纷,骆驼的骆,英雄的英,缤纷的纷。

骆英纷,落英缤纷,美丽极了的名字,而且和我一个姓氏,真巧。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她反问我。

我缓缓叹口气,说,谢谢你的名字,我走了,再见。

然后挂断了电话。

看着陈镇和简若宁,不,骆英纷的身影渐渐被车海所埋没,我慢慢走出自己藏身观察的阴暗处,手里握着的那串环形锁的钥匙轻轻的发出金属质特有的清脆碰撞声音。

当初刚进大学的时候,学生会搞过一个很无聊但规模浩大的寻找你同名或者同姓的伙伴的活动,那时室友还们没有被网络游戏所污染,讨论着要不要参加。我对此嗤之以鼻,没有产生任何兴趣,相反开始研究起了自行车。

后来参加了那个活动的室友说活动里姓骆的只有一个女孩子,和我们一届,长得不错,歌也唱得好,我不去真是可惜了。我当时的反应是,他无非是想编个人出来让我后悔罢了,真是小孩子气。

我转身向学校正门口方向走去,很多的学生和很多的自行车在我身边擦肩而过,像多彩又快活的鲤鱼潮,谁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就像当初我四处观察角落里的旧车一样。

快走到大门口的喷水池这里,我看到一个男孩用自行车的后坐载着一个穿裙子的女孩子从校外慢慢悠悠地骑进来。两人显然还是大一新生,脸上还带着刚走出中学校门后残留的青涩。

这个学校,再也没有马贼了。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和我擦身而过,然后停住步子,却没有回头,只是右手轻轻一松,那串此刻背负着重要使命的环形锁的钥匙连同那把陪了我快两年的丁字开锁刀,一起陌声沉入了那个清澈的喷水池,最后安静的躺在了池底,像两块微型的金属墓碑,宣告了最后一个马贼的孤独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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