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到法院开庭时坚决不认罪会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不认罪或者没有悔罪表现的,不能减少基准刑,可以理解为不能从宽处罚,但不能加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  

1、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2、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扩展资料

案例:猥亵幼女嫌疑人拒不认罪照样获刑

2015年11月至12月,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某幼儿园教师王某、孙某在园内多次恐吓幼儿,将多名幼儿头面部、四肢等处扎伤。案发后,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侦查,针对王某、孙某拒不供述犯罪事实,直接作案又在监控盲区的情况,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注重收集间接证据,重点收集伤情鉴定等客观证据,保证取证的合法性。

本案被害儿童身心受到较大伤害,有的在接受心理辅导,有的拒绝进任何幼儿园。针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没有对被害儿童进行询问。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人员对证据进行认真审查、甄别、判断,准确认定犯罪事实。

法院以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分别判处王某、孙某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两名被告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上诉后,二审法院经审理于2017年1月裁定维持原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猥亵幼女嫌疑人拒不认罪照样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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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5

不认罪或者没有悔罪表现的,不能减少基准刑,可以理解为不能从宽处罚,但不能加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扩展资料:  

案例:扒窃老手失了手拒不认罪从重罚  

多次因盗窃触犯刑法,期满之后不思悔改,反而再次将手伸到女童脖子盗取黄金吊坠。近日,固镇法院对陈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自2014年至2017年曾先后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2017年7月17日,被告人陈某从五河县头铺镇来到固镇县杨庙乡街道,在该街道某某黄金首饰店前一个卖桃子的摊位,趁赵某琼及桑某琼不备,扒窃赵某琼女儿桑某某(女,2016年2月18日出生)脖子上的黄金吊坠。

后被告人陈某在杨庙乡街道某某手机店门前被赵某琼及桑某琼抓住,被盗黄金吊坠被追回,并已发还被害人。2017年11月28日,经鉴定,被盗黄金吊坠价格为人民币626元。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自己的罪行拒不承认,后经多位证人证实被告人曾请求与被害人私了,保证不会再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有多次前科劣迹,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盗窃财物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发还被害人,可对陈某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获得财物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盗窃行为侵犯他人财产,触犯刑法规定,屡次盗窃更会从重处罚,不要以身犯险,否则后悔的只能是自己。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扒窃老手失了手 拒不认罪从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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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1.如果其他证据不确实充分,一来可能由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来可能由法院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如果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拒不认罪,将会从重判处,本来有可能判处缓刑的,一定判处实刑。
祝如愿,望采纳,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8-11
那要看到底有没有犯罪撒,还有就是证据
第4个回答  2021-07-26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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