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列举日常生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例?

如题所述

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不予退换。海堤都娜拉酒吧欺诈消费者案:某年12月,上海堤都娜拉酒吧在九江路营业场所接待两名外国游客。外国游客消费过程中,该酒吧叫了两位小姐陪酒聊天,共点了6杯苏格兰威士忌、水果和小吃,结账金额为1840元,经交涉后,实际支付了1100元。两名外国游客觉得其中有诈,遂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当事人在经营中雇佣他人进行消费诱导,同时将国产白兰地酒冒充苏格兰威士忌提供给消费者,情节严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工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提醒:近来,一些美容体验、免费监测等马路拉客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切勿轻易被马路拉客者所盅惑,一旦权益受损,请及时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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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5
1:购物时,不发小票,导致商品有什么不好的想要退货却退不了。

2:一个物品之前是A元,我昨天上午买时是花A元钱买的,今天我又去买了一个,结果花的却是B元。消费者有知情权,为什么事先不通知我们?同样的重量,只是包装不一样,却贵了好多钱。
3:我花了A元去买一个商品,结果买的却是假货,为什么你们不标出来真货和假货?消费者有知情权。(貌似我们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种情况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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