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债务人到期还不上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于债务人隐瞒,担保人没收到法院传票,也没有到庭质证,法院却叛担保人还钱,担保人一年多后向银行取款时才知道工资被法院冻结。此时担保人己经丧失了上诉权利,只能向法院申诉案件重审,已经获得法院再审批准,请问懂法律的朋友,法院能批准再审,意味着改变叛决结果吗?担保人能免责吗?被冻结的工资能找回吗?谢谢回答!
担保人签字了是要负责垫付债务还款的,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虽然法院做事太马虎,也不能改变这个事情。那个欠钱逃跑的会被视为诈骗罪成为网上追逃。最终还是的抓他还款,金额大了检察院公诉科不会放过他得
追问可是,担保人是为第一个债权人担保的,原借条担保人的名字
原借条债权人名字有明显涂改痕迹,担保人毫不知情,再说他起诉的时间超过连带担保六个月的时间了,法院又批准了开庭再审,这几项会使担保人免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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