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工地上做事,不小心被重物压断第2,3根脚趾骨头,与工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应该要求怎样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要求怎样的赔偿比较合适?能够鉴定上工伤级别吗?找劳动局能解决问题吗?

可以,申请工伤。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及农民工或外地打工人员,可按以下步骤申请索赔:
1.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认定劳动关系,获得没签劳动合同及缴纳保险的赔偿。(企业注册资金300万以上的在市仲裁,以下的在企业注册地的区仲裁)
同时你可以申请当地的法律援助(免费的),去当地市总工会申请。
2.拿能证明你的劳动关系的材料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工伤费用由企业报销。
3.拿工伤认定单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够等级,你有权向法院起诉雇佣你的公司,让他依法对你做出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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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7
那你直接去找长沙市劳动局 越快越好!
第2个回答  2010-10-17
就算没有签合同,只要你是在他们那干活受伤的,就属于工伤,不签合同就没有其它法定福利什么的,但是受伤的话还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的
第3个回答  2010-10-17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吧,然后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赔范围包括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如果单位不依法赔偿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希望能够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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