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出国时,飞机上都禁带什么东西呢?

同题!

第1个回答  2007-01-27
民航总局规定的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包括:各类枪支(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其他枪支)、军械、警械、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爆炸物品类,包括各类炸药、爆破器材、烟火制品以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氧气、汽油、煤油、柴油、酒精及各类氧化剂等),毒害品(剧毒农药等物品),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等);放射性物品等;其他危害飞行安全和国家法律规定禁止携带运输的其他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诸如: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演出用各种刀、剑等,以及斧、锤等锐器、钝器。
第2个回答  2007-01-27
和国内航线一样。
刀具、摩丝什么的,都不能带
第3个回答  2007-01-27
刀,危险物品禁带
第4个回答  2007-01-27
  航空安全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际影响,是航空公司的生命线。保证航空安全,不但是航空公司的责任,是空管、机场、安检的责任,也是每一位乘机旅客的责任。
  今年3月12日,在沈阳飞往浦东的某航班上,一位旅客在客舱关闭后仍用手机打电话,乘务员、安全员几次提醒、劝告:“移动电话和遥控电子设备干扰飞机通讯、导航系统的正常工作,严重威胁飞行安全。”可直到乘务员的安全广播、演示完毕,飞机即将滑行起飞,他还拿着手机说个没完。安全员再次劝阻、警告,他仍置之不理。安全员只得强行关掉他的手机,暂做扣押保存。这位旅客不问青红皂白,竟突然向安全员拳打脚踢、大打出手。机长按规定立即报告机场公安局,交给公安人员将其带走处理。
  机组成员强行关掉这位旅客的手机,完全是为确保飞行安全不得已而为之,实属有关规定的允许范围。《中国民航总局公安局第174号令》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移动电话等遥控电子设备者,经机组成员劝阻、警告、仍坚持不改者,对其设备暂时予以扣押保存。还规定:对制止不听者予以制服,移交机场公安处理,并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造成航班延误,依法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在这次事件中,由于机组人员的及时制止,保证了飞行的安全。但这位旅客低劣的素质,恶劣的行径,不仅伤害了机组成员,还使航班延误两个多小时,给机上130多名旅客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引起了在场旅客的强烈不满和愤慨。他本人也被取消了本次航班的乘机资格,并依法受到了处罚。
  由此看来,要保证航空安全、正点飞行,旅客也是关键环节之一。因此,乘机旅客要增强航空安全意识,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密切配合机组及有关部门,为航空安全作一份贡献,为国家和自己的生命财产负起一份责任!

  飞机起飞前乘客要系好安全带
  顾名思义,飞机起飞时乘客系好安全带的目的是为保护乘客的安全。飞机在起飞的时候速度很快,而且因爬高原因有很大的角度,为防止因低空云、风或驾驶员操作原因出现飞机的颠簸、抖动、侧斜等,致使乘客碰撞受伤或其它意外事故发生,所以要求乘客在飞机起飞前系好安全带。出于同样的原因,飞机在空中穿越云层或遇扰动气流时,飞机在下降着陆时,乘客也要系好安全带。1993年4月某航空公司的一架MD-11飞机在飞往美国途经太平洋上空时,因遇强烈气流出现剧烈颠簸,没有系好安全带的乘客几乎全部飞离座位,摔成重伤,而系好安全带的乘客则安然无事。所以,只要飞机上显示出系好安全带的信号时,请您迅速照办。

  禁止机上使用移动电话等的法律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参照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有关在航空器上限制使用移动电话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规定。该规定将上报国务院作为行政法规颁发实施。新规定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加大了处罚的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防碍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飞机上使用移动电话等便携式电子设备有可能导致航空器倾覆应视为违法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此,再次敬告各位旅客,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切勿在飞机上使用移动电话和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不要因个人一时的方便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给您和您的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严重的是有可能因此而承担的赔偿和刑事责任。

  旅客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旅客乘坐飞机出行,航空公司有责任也有义务保证旅客安全、正点,顺利地抵达目的地。但是,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既需要航空公司的不懈努力,也需要旅客积极配合,按照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指令行事。2月3日,在合肥机场就发生了一起由于旅客盲目打开应急窗口的事件,后因工作人员及时发现,才没有酿成严重后果。
  当日,由东航安徽分公司执飞的M5975合肥至海口航班,正在旅客登机时,一名坐在应急出口旁边的旅客,因好奇打开了座位旁边的应急窗口。幸亏乘务员及时发现,并报告机长,由机组人员重新关闭,才没有造成因为应急出口被打开造成客舱失密而导致航班延误的后果。
  据东航安徽分公司乘务人员介绍,执行该航班的MD90飞机的客舱里一共有8个应急出口,供发生紧急情况时,在飞机着陆后旅客逃生之用。而且在每个应急出口都贴有非常醒目的红色标签,标明是“安全出口”。跟其他座位靠背后放置的供旅客阅读的《安全须知》不同的是,应急出口配备的是专门的《应急出口旅客安全须知》,里面详细介绍了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窗口的使用方法。一般来说,在旅客登机结束后,乘务员检查客舱的过程中,都会向坐在应急出口的旅客确认在发生意外时是否会正确地采取应急措施,否则,就会调换座位。而且,飞机滑行过程中,乘务员都会进行安全示范的演示,也会强调应急出口的位置和使用,以防万一。
  作为一名旅客,保障自身的安全始终是第一位。飞机上的每一个设备设施都关系到飞机能否安全运行,尤其是标有醒目的红色字样的设备设施,一定不能盲目、随意去动。为了确保安全,旅客在登机后,认真、仔细阅读飞机上的《安全须知》是很有必要的。无论是在正常或者不正常的情况下,旅客为了自身的安全,都应该严格遵守乘机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乘务员的指令行事。

  切勿在飞机上使用移动电话等便携式电子设备
  近年来,随着便携式电子设备,特别是移动电话的日益普及,在民用航空器上使用移动电话和其他电子设备的现象也日渐增多,对飞行安全已构成威胁。大量证据表明在飞机上使用移动电话等便携式电子设备会产生电磁干扰,造成飞机导航设备、自动驾驶仪系统失灵进而严重危及航空安全。特别是航空器无线电导航和通信系统在起飞、爬升、进近和着陆阶段,由于航空器处于低高度,任何电磁干扰都有可能造成机毁人亡的后果。这个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991年,英国某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67-300型飞机在从曼谷起飞后不久,机上的一台计算机突然启动了反推装置,致使飞机失事,机上233人全部遇难。调查结果表明是笔记本计算机、便携式摄录机或移动电话直接导致了这次严重的空难事故,因为造成机上计算机突然失控的最大可能就是飞机受到了严重的电子干扰。1996年巴西的空难和1998年台湾的空难事故也都与使用手机有关。
  此外,也有一些情况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事故但已经接近了事故的边缘。1999年7月11日,某航班准备在广州白云机场降落时,出现了约8度的航迹偏离现象,机长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通知乘务员检查客舱,结果发现有4、5位旅客在使用移动电话。在乘务员上前予以制止后,飞机才在着陆前恢复了正常航迹。2000年1月8日,某航班在从湛江机场起飞后不久,机长突然发现飞机罗盘的指示和飞机航线存在严重偏差,计算机系统显示飞机偏航10海里。机长立即通知乘务员进行检查,发现有旅客正在使用移动电话。2000年2月13日,某航班在郑州机场进近过程中,由于旅客在机上使用手机,造成导航信号不正常,无法正常着陆,机组予以制止后才得以着陆。上述几次险情若非机组经验丰富,处理得当,后果不堪设想。
  为此,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参照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有关在航空器上限制使用移动电话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规定。

  擅动救生衣 民航法不依
  2000年3月20日晚19时02分,广州至杭州的MU5360航班上有一旅客擅自将机上救生衣打开充气后,不接受安全员的批评教育,并拒绝广州白云机场民警让其下机接受处理。为避免进一步扩大事态,耽误其他旅客,影响飞行安全,广州警方让该旅客继续乘坐飞机回杭,请杭州机场警方协助调查处理。当晚20时35分,5360航班在杭州落地后,民航公安处杭州机场巡警队迅速派员将该旅客带至队部进行调查,经查:该旅客汪宝华(男,43岁,浙江省安吉县人)于3月20日晚18时10分在登上5360航班飞机后,出于好奇,擅自将座位底下的航空救生衣取出充气,并在同行人员(共30余人)的鼓动怂勇下,不接受机组人员的批评教育,拒绝广州白云机场警方让其下机接受处理,引起机舱内秩序混乱,并直接导致该5360航班延误40分钟,造成了恶劣影响。
  汪宝华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在航空器内禁止故意损坏或擅自移动航空救生物品和设备,对违反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经中国民航总局公安局授权,由杭州警方对汪宝华这一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予以治安罚款200元,并责令其赔偿损失680元。
  航空救生衣属一次性机上救生用品,一旦损坏,在紧急关头将直接影响旅客的人身安全。有关部门向广大旅客呼吁:为了确保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当您在正常乘机旅行时,切莫擅自触碰机上救生物品和设备!

  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航空运输作为现代交通运输方式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高效、省时、便捷,与铁路、公路等其他交通方式相比其优越性即表现在快速上。但是,倘若由于某种原因致使航班延误或者被取消,那么旅客选择航空运输以求快速到达目的地的计划也就失去了意义。随着航空运输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现在出差、旅游选择乘飞机的人越来越多,而与此同时由于飞机延误引起的旅客和航空公司(承运人)之问的纠纷也大量增加。许多旅客认为,我出钱买票,舰空公司就应当准时将旅客送达目的地,无论何种原因造成飞机延误使旅客不能成行,航空公司就应当承担一切责任。现阶段,引起飞机延误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航空公司自身原因,主要是指飞机调配等;一类是非航空公司原因即客观原因,如航路管制、天气原因以及航空公司职员罢工等。在上述众多原因中,由于天气原因引起航班延误最为普遍,而且具有延误时间长、无法确定起飞时问等特点,影响航班的天气原因主要有雷雨、大雾等。那么,在发生因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情况下如何来确认航空公司和旅客之问的法律责任呢?下面笔者就从法律角度阐述一下自己的看法。
  由于延误给旅客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旅客的食宿费用由谁支付?旅客要求退票应如何处理?
  由于天气原因是客观原因,是航空公司无法预料和无法控制的原因,因此,国内外有关航空运输方面的立法均规定航空公司对于因天气原因而引起的延误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航法”)第126条规定,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航空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中国民航总局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以下简称“运输规则”)对这个问题也作出了相信的规定。运输规则第58条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可由旅客自理。

  因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旅客要求退票,航空公司应如何处理呢?
  运输规则第23条规定,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依据此条规定,航空公司对于因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旅客要求退票的应当满足旅客要求并不得收取退票费。
  对于因天气原因引起航班延误所产生的法律问题,除了上述所提及的之外,还有一个本来与航空运输并无本质联系的问题,即旅客因滞留机场产生不满情绪,因而与航空公司现场人员引发口角,甚至发生过激行为,此时该如何处理呢?
  旅客和航空公司(承运人)之间是一种运输合同关系,这种关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一种平等民事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另一方作出合同约定以外的行为,更无权来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由于上述行为与航空运输合同关系本身没有联系 ,因此这种行为也不适用民航法和运输规则。对于这种行为,应当根据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适用《民法通则》、《治安处罚条例》或者《刑法》等法律、法规。也就是说,危害行为较轻,仅仅是损坏了较低价值的机场设施、航空公司的财物的,可以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如果行为是针对无辜第三人(包括航空公司职员)并造成一定伤害或者损坏财物折合数额较大,应根据伤害程度或数额大小分别追究其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
  那么如何来避免这种不愉快的情况发生?
  我个人认为还是得从旅客和航空公司两方入手:一是通过广泛的法制教育,提高旅客的法律意识,使旅客认识到在航空运输中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同时更应该认识到自己所应承担的义务。不能盲目地认为自己就如同社会上所宣扬的那样“顾客就是上帝”。作为旅客应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还要尊重航空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不要做出损人又不利己的事情。另外,从航空公司的角度来说,也应该加强全体员工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加强民航法及其他民航法规的教育和普及,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一方面,航空公司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力求通过自身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让旅客满意。另一方面,当发生因天气原因引起航班延误时,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自己的义务,对个别旅客的无理要求应该断然拒绝,不能迁就。如果个别旅客有违法行为发生,应该及时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处理,给危害人以应有的惩罚。
  当然通过普法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而作为法制社会的一员,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在做任何事情之前考虑一下行为的法律后果。我们非常愿意看到在不久的将来,在大雾弥漫的中国某机场侯机楼内,旅客秩序井然,航空公司服务热情周到,这里只有微笑和暖意融融的和谐景况,而没有暴力和不堪入耳的辱骂。我想通过大家的共同旅客这一天一定不会太久远,因为在一些发达国家这已是存在的事实。让我们期待着这一天快点到来。

  携带动物登机也“犯法”
  由于少数旅客不熟悉航空运输安全的法规,时常有人携带鸟类、昆虫、宠物等一些小动物登机,结果被安检人员查获拒绝登机。
  前不久,某机场安检人员在对旅客按程序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妇女随身携带一只花猫,当即拦截。女乘客质问安检人员猫又不是危险品,为何不许登机?后经安检人员耐心的解释说服工作,这名旅客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高兴地将那个花猫交给送行的家人带回家里。
  原来,这是因为这些小动物虽然没有多大的危险性,从表面上看,对飞机安全不构成威胁,但是由于飞机是一种特殊的运输工具,需要在高空飞行,而客舱里的空间又相对狭小,必须保持良好的秩序。如果旅客把小动物带上飞机,一旦它们脱离主人的控制,就会在客舱里制造恐慌,影响正常秩序。假如那些昆虫不小心蹿进飞机电路系统,可能会直接造成机械事故,那问题性质就严重了。

  移动电话为何会干扰导航系统
  对导航系统会产生电磁干扰的设备包括主动和非主动的信号发射设备,其中有显著影响的是主动信号发射设备,如移动电话。根据国际公约规定,现行导航系统频道分别是1200兆赫、110兆赫、75兆赫,其它的发生器不得采用这些频道。但是,目前移动电话的频道如GSM系统是800兆赫、CDMA系统是900-1000兆赫、PCS系统是1800兆赫,与导航系统十分接近。一旦移动电话频率发生改变,与机上电子设备频率一样就十分危险。
  其他非主动信号发射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电子游戏机、摄像机和录音机等由于使用了高频率的时钟震荡器,也会产生干扰。另外激光唱盘和CD-ROM设备,由于激光传感器从盘上读取信息时会产生短暂的电压脉冲,足以干扰客舱地板下面的电子系统。进一步讲,即便是电磁干扰的信号很弱,若使用者坐在机头或没有任何东西在前面阻隔,就会直接影响到导航系统。
  在此,敬告各位旅客,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切勿在飞机上使用移动电话和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不要因个人一时的方便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给您和您的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严重的是有可能因此而承担的赔偿和刑事责任。

  不要为他人捎带物品
  当前,在乘坐飞机的旅客中,有旅客违反了民航的有关规定,通过飞机为他人捎带物品。
  春节前,一名乘客在乘坐上海航空公司客机时,一位陌生人托他将一个灰匣子带到广州。出于举手之劳,这名旅客不假思索便把东西带上了飞机。上飞机后,他不知灰匣子里装的是何物,便产生了疑惑,就找到了乘务员说明了情况,把此物交给了乘务员保管。飞机只得被迫滞留,接受检查。经查,原来此灰匣子内装有一盘录象带。
  近年来,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就经常查获各类为他人捎带物品的案件。据机场有关人士介绍,为他人捎带物品时,无法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假如是带的危险品,一旦上了飞机,便对飞机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尤其是“9?11”事件后,民航为防患于未然,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安全要求更加严格,增加了检查的力度。
  此外,法律不容许旅客为他人捎带行李物品。《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用航空法》明确规定,禁止持机票旅客为他人捎带行李物品。

  乘机旅行时应该知道的安全常识
  不要将超大行李带入客舱内,应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及时托运
  上机以后,应关闭移动电话,在飞行全程中都不能打开,以免千扰导航通讯
  将行李安装在可以固定的地方(行李架、座椅下面),有困难时可以请乘务员帮忙
  上机后将播放有关“安全须知”的录像,旅客座椅前面的口袋里也备有安全须知的说明书,请仔细阅读
  正常情况下,请勿动用座位下的救生衣、紧急出口把手、应急撤离窗
  起飞前请系好安全带(不要将怀抱的婴儿一起系到安全带内),收起座位前小桌板以及脚踏板,调直座椅靠背
  飞机颠簸时,原位坐好,系好安全带
  如发现异常(烟雾、响声),及时向乘务员反映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不要慌张,一定要听指挥,机组和地面保障人员都经受过严格的培训,一定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您的安全
  落地后,应等飞机滑入停机位,并完全停稳后(即安全带指示灯熄灭时)再站起来

  禁带器械登机
  某机场安全检查口,安检员在忙碌地为旅客检查。
  一名小伙子兴冲冲地经过检查口时,安全门响起了报警声。安检人员告诉他,你身上带有违禁品。小伙子立即懵了,心想:我一没带枪,二没带刀具,怎么会有违禁品呢?经安检人员检查,原来是一把指甲刀。
  中国民航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民用航空安全的通告》中规定:搭乘民航班机的旅客,不得携带任何刀具,对于查获的刀具,一律交民航安检部门暂存;对故意隐匿刀具的人员,一律交予民航公安机关审查处理。像小剪刀,水果刀这样的物品,也不能随身携带,务必与行李一起托运。同时《通告》中还规定:严禁乘机旅客将仿真手枪、微型发射器及各种类型的攻击型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物品及危险溶液以及其它禁运物品随身携带或夹在行李、货物中托运。
  也许,在部分旅客的眼里,通过飞机为他人捎带行李、物品、使用非有效证件购票、携带动物乘机、在飞机上开玩笑或打手机是“小事情”。但正是这些看似“小”的事情,往往容易酿成意想不到的机毁人亡的大灾难。只有我们每一位旅客认真遵守民航的有关法规,从这些“小事情”做起,才能确保飞机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07-01-27
所有的刀具 包括趾甲刀都不能随身带
液体 不能随身带
……
肉类食品不行

……

你想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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