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子租期还没有到,房东就带人来看房,合理吗??

我房子租期还没有到,房东就带人来看房,还要求房里一切都要按她要求摆设,否则合同到期不退或少退押金,合理吗?如果是不合理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合理。如有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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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1.由于房租还没到期,房屋的使用权就应该由你享有,房主无使用权,房东带人来看房,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就侵犯了你的承租权,你有权要求房主停止侵权,承租权属于你的物权,你可以依据《物权法》进行维权,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2.你在承租期内有权决定屋内的设施的摆设方式,房主无权干涉,否则你的承租权无从体现,对方坚持侵犯你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话,你有权要求停止侵权。
3.房屋的租金在合同到期后,房主必须返还给你,否则构成了违约,你有权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房东违约,你有权要求双倍返还你的押金。

参考资料:详细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ask/17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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