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3-10
1956年正式开始
1949年至1955年,新中国成立后头六年,是新中国文字改革的研究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机构,确定方针,制定实施方案。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
1951年12月26日,周恩来总理指示,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立一个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
10月20日,协会举行了第一次理事会议,决定把研究拼音文字作为主要任务。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了加强对文字改革工作的指导,于1953年10月1日在党中央成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4年12月2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最后通过了修正后的《汉字简化方案(初稿)》和《一九五五年工作计划大纲(草案)》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8年1月10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报告会,周恩来总理在会上作了《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重要报告,他在报告中对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做了明确透彻阐述。
普通话概念:是汉民族共同语,而北京话只是诸多方言的一种。普通话是在北京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成为民族共同语后就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普通话的定义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一般认为,这个定义是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对普通话加以规范。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音,即北京话的声母、韵母、声调系统,而不包括北京话的土音;同时,普通话词汇也不包括北京话中的一些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