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教育教学中体现“以人为本”的观念

如题所述

河北省鹿泉市寺家庄镇东营学校 段瑞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应体现出教育的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使我们的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得到不同的发展。这就确定了我们教育教学的定位: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这个观点集中体现了“以人为本”教育理念,要实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论,我们教师就必须牢牢占领课堂教学这个主阵地,在课堂教学中充分体现这一理论。一、 教师角色转变任何改革首先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宰,学生是教师传授知识的对象。以前我们教师站在讲台上严肃认真地讲解,学生规规矩矩地坐在座位专心听讲。而新课程要求教师不再是单一的知识的传授者,而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教师将由居高临下的权威,转向“平等中的首席”。师生互教互学,彼此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教师精深的学问、浓厚的教学兴趣、高尚的人格、友好的态度以及合理言行,都将成为学生观察、注意和模仿的对象。二、 课堂教学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新的教学理念呼唤教学要彻底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让学生参与知识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使学生获得怎样学习的技能,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在教学中,教师和学生要以平等、尊重、相互配合的融洽关系相处,学生主动地参与课前准备活动、课堂教学活动、课后延伸教育活动。只有这样,学生才会成为受教育的主体,增强主人翁意识,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在主动参与的教育活动中学生的学习能力才会一步步得到提高。三、改进教学模式,营造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人本主义教育家坎姆勃斯认为:“教师的任务不仅是规定、传统、模板、发号施令、欺哄,它也是管理存在的过程。这个角色要求教师是促进者、鼓励者、帮助者。”而教师要当好教学的促进者、鼓励者、帮助者,就必须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习过程,创设宽松、和谐的学习气氛,为学生提供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空间,以培养他们的主体意识、自学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教师要切实转变观念,尊重学生的人格。 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要让每一个学生在人格上得到最大的尊重。比如在课上,一位学生在回答问题时出现了一点偏差,教师立刻打断学生的话想予以纠正,但又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完全可以诚恳地对那个学生说:“我打断了你的话,对不起!请你继续说下去!”所以,我们教师在实际的教育教学中,不妨蹲下身来或坐在学生中与他们谈话,不妨耐心听完他们那不够流畅甚至答非所问的话,不要让他们仰视我们……这样,学生会加倍地向我们教师学习,学会尊重他人,形成健全人格,并且使师生的心融为一体,产生共鸣。教师要尊重学生的权利。我们在教育教学中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尊重学生的思考权力和精神自由,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提倡学生展开思维碰撞,鼓励学生发表富有创造性的解题观点或看法,从而启发学生的创造思维。教师还要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每个学生是有个体差异的,教师要尊重这些差异,在教育教学中要创设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教学情境,使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都得以发挥,个性得到发展。五、正确评价学生教师在对学生实施评价时要改变过去单一的评价,显性的、静止的评价转变为多元的、隐性的、发展性评价,注重学生的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切实以“人性化”为原则,结合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因此,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我们教师评价学生要注意把过程和结果结合起来,重视学生在课堂上学习态度的投入程度,看其获得的知识程度和能力发展是否与态度的投入相符合。学生的头脑是一个待点燃的火种,教师的职责就是帮助学生把这火种点燃。“以人为本”的教育就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我们教育者,务必端正教育教学思想,丰富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技能,把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切实运用到课堂教学中,为培养建设祖国的栋梁,贡献自己毕生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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