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假合同去借钱,但是有打欠条属于诈骗吗?

如题所述

用虚假合同去借钱,但是有打欠条,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一般就不属于诈骗。因为诈骗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虚构借款事实并能否定借款的事实,而借就是要还的,准备还就不构成非法占有。借了不准备还,可能存在非法占用目的,就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分析
合同诈骗罪应当说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诈骗罪的特征在合同诈骗罪中也应当具备。从逻辑学角度讲,合同诈骗罪也是诈骗罪,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在合同诈骗犯罪中,受骗者的错误认识是由于行骗者的行骗行为所引起的,在时间顺序上,欺骗行为可以在签订合同之前也可以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而诈骗罪的欺骗行为发生在签订合同之前。债务人以合同为媒介使被害人相信其有履约能力,但实际上债务人并不具有履行合同能力,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从而是被害人借款给债务人,债务人不想还钱,存在非法占用目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用虚假合同去借钱,但是有打欠条,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想要还钱,且有实际行动表示还钱的意思,一般就不属于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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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02
你好,这种情况下,存在一定的欺骗性。对方是在您的虚假合同的影响下同意借钱给您,而后形成你们的借款合同关系。(因有欠条,你们双方已形成借款合同关系)如果对方知道您的这种情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可以要回借给你的钱。这种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涉及到刑事诈骗层次。不过如果金额较大是有一定可能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用虚假合同去借钱,但是有打欠条,一般就不属于诈骗。因为诈骗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虚构借款事实并能否定借款的事实,而借就是要还的,准备还就不构成非法占有。
第3个回答  2015-08-21
是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的,不属于刑事的诈骗,对方即使报警,警察也不能介入;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第4个回答  2014-07-21
关键是主观上有没有恶意侵占的故意,也即想不想归还的问题,想还,不构成;不想还,则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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