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起诉书如何写?法律如何分成? 我方行人负次要责任

如题所述

主次责是80%与20%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的写法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首先应当明确被告,一般原告起诉的被告有肇事车辆实际使用人,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 2、法律责任如何划分主要依据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划分的责任,这是主要证据。提醒: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3、诉讼请求 当中应当具体明确赔偿的项目及金额。原告应当准备好所有花销单据的原件。 4、事实与理由 部分应当将事情的经过阐述详细(可以参考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所述情形) 民事起诉状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行人负次要责任就承担20-30%,但具体实施是有不同的,对方车辆有没有保险,如果有保险,交通事故上诉状。交强险或有没有第三者险,保额是多少。另外这种情况对方当事人司机应该要负刑事责任,对方有没有被拘留等,起诉书格式简单,应当明确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如果不想负担律师费建议申请法律援助,交通事故经过范文。这种事不专业不见几万是平常事,对于当事人讲,诉权的行使是一件十分慎重的事,诉讼行使必须有赖起专业的人士的服务,如果允许同一事实以不同方法反复诉讼,就严重违背审判效率与公正的两大原则。这就是一事不二理。 广东的城镇标准2011年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丧葬补助金2万几。这是几笔大头费用。另外如果对方有交强险11万是不分责任的希望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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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4
  1、根据具体案情来写起诉状,如不会写,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2、具体由交警认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29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原告:×,性别,汉族,生于 年 月 日,原在××公司工作
  住址:××路××号 室,电话:×××××
  被告:×,性别,汉族,××公司驾驶员
  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路**号 邮编:200030 电话: ××××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 、、、、、、、共计 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 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 元;
  四、律师代理费 元由被告承担;
  五、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下午X时 ,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路、××路路口时,遭遇被告×驾驶的车(牌号为沪×)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XX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X)。原告又于X年X月X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XXXXXXXXX,属X级伤残” (见证据X)。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因被高的行为无法上班.............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 (签名)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承担比例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承担比例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判决还是以70%和30%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

  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目前,可以了解到的其它唯一一个法律法规依据是1993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不过,《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早在1999年就失效了。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如某物资运输公司的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行至这条公路19公里处时,在陈前方六、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张某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 货车被撞后栽入旁沟内。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两车司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法规,酿成灾祸,理所当然地应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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