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担保人的期限是多久?什么时候才能,担保结束。我是担保人那个人起诉了。收到法院的传票了我应该怎么办?
借条是这么写的下面就是借条的内容。
本人a因生意周转今向b借到人民币小写45000元整。借款期限自2013年11月30日自2014年1月30日止,月息每月按 分计算。借款人应该按约还出借主本金,逾期偿还每天按千分之一收取利息。本借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归还,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下面还有担保承诺书。写的是担保人自愿为以上借款承担还款保证责任,既借款人无力归还上述借款,担保人愿意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代理费)。诉讼审理法院为借方所在地法院。时间是2013年11月30日。
你看这个了。是多久
追答六个月
追问那我怎么还收到法院传票阿
追答法院需要你当庭提出才可以,望采纳
追问哦,谢谢。为什么有人说是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