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贷款在异地买房的。
根据无锡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第一条 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公积金缴存情况: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关于最高可贷额度规定:
1、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额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2、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
3、借款人或配偶的新职工住房补贴符合贷款条件,其缴存余额可合并计算。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2)低收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缴存余额不足时,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无锡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