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河南法检面试南阳地区面试确认从2010年11月22日开始至11月24日截止,分为资格初查和面试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层法院应于11月22日上午前负责通知到每个考生,要求考生于23日上午前到各自所报考的法院领取相关申报表,并进行资格初查。
第二阶段:资格初查后,报考不同法院的考生应按如下具体时间段到南阳中院进行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11月23日上午:南阳中院42人
11月23日下午:卧龙法院18人、宛城法院12人
11月24日上午:邓州法院18人、南召法院9人、
方城法院15人、西峡法院9人、
淅川法院9人
11月24日下午:镇平法院12人、内乡法院12人
社旗法院9人、唐河法院12人
新野法院9人、桐柏法院9人
二、 面试确认地点
资格初查地点在所报考的基层法院。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地点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楼四楼东会议室。
三、面试确认程序
1、资格初查:
各考生本人应于11月22日至23日上午,到所报考的法院领取《2010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申请表》一份(A4纸)并填写。
《资格审查表》中考生应根据网上报名时留存的信息如实填写。考生应按《资格审查表》(贴与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笔试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司法资格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县级及县以上人事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一式两套,一套交所法院进行资格初查并提供相关原件,另一套本人留存用于中院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各基层法院应于11月23日中午前完成资格初查,并将初查意见报中院。
报考南阳中院的考生应于11月23日上午到中院统一领表,同时完成资格初查和面试确认。
2、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各考生本人应按规定的时间段到南阳市中院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应提交《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材料一套、七类证明材料原件、与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6张,并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确认时考生应缴纳学历认证费95元,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申请表》(其中“申请人姓名或代办人姓名”一栏不填)、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另各一张,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待学历认证后归还。
3、确定面试名单: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后,中院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法院,并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统一发放面试通知单。
各基层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
卧龙区法院:0377-61661202
宛城区法院:0377-61661059
邓州市法院:0377-62112696
南召县法院:0377-66865620
方城县法院:0377-67220237
西峡县法院:0377-69763261
镇平县法院:0377-65863156
内乡县法院:0377-65267656
淅川县法院:0377-69360661
社旗县法院:0377-67918209
唐河县法院:0377-68952258
新野县法院:0377-66565176
桐柏县法院:0377-6882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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