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未审理,可法官说被告要和解,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一般也是优先适用调解的,如果法院调解失败才会正式开庭,所以这时候法官提出对方要和解,那只是对方提出来的不是法官提出来的。这是必要走的流程,当事人可以不同意啊。

对方提出和解是说劳动者本身把用人单位状告到法庭,觉得用人单位侵犯自己的劳动权益,然后用人单位现在突然觉得被告到法庭之后,如果一直不解决这个问题,到最后自己八成会败诉,还耽误很多时间,是不是协调一下解决对方的诉求,免得因为这个问题闹大了,影响自己公司形象。公司提出要去和解,那就是听一听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如果觉得合适的话,就没必要继续走这个诉讼程序了。

但是对方提出和解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一定要同意,大家可以听一听,看对方给的条件如何,如果觉得不满意那不同意和解继续走诉讼程序可以,到时候让法官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去宣判对方的行为,到底应该付出什么代价,而劳动者应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这一切就是按照诉讼的程序去走了,宣判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对方如果不执行的话,达到一定时间期限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双方优先适用和解就是为了节省三方的力气,因为如果双方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达成协议,那法院自然就避免了接下来的诉讼流程,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那些真正需要诉讼的官司上面。双方调解成功,自然也可以避免在后来的扯皮,因为真到了诉讼环节谁都不愿意吃亏,劳动者享有更多的赔偿,而用人单位想给更少的赔偿,这是一个拉决战,不是三天两天就能结束的,所以条件如果还觉得大致满意的话,可以考虑接受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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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10
如果自己不愿意就应该主动的告诉对方,也可以把自己想希望解决的方式和结果明确的表达出来,就会有一个特别好的解决。
第2个回答  2022-05-10
个人认为在这个时候可以尝试和解,如果双方达不成和解的话,那就继续开庭审理。
第3个回答  2022-05-10
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应该要和对方私下进行协商,这样也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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