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地方政策不同,个人意外情况在《社保法》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人社部也没有相应的文件,所以只能看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
例如青岛市:
2015年青岛发布了《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对医保报销意外伤害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参保人因下列情形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参保人在无责任人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
(二)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
(三)因他人违法行为导致参保人伤害的刑事或治安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或自伤害发生之日起满6个月案件未破获无法确定责任人的;
(四)其他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
第一条十分重要,即无其他责任人的意外,医保可以报销。也就是说,因个人不小心导致的摔伤、烫伤等都可以报。
对于意外责任比较复杂,存在多方责任的情况,经有关部门认定,可以报销自己承担责任的那一部分医疗费用。
另外,如果经过法院判决,第三人未能全部赔偿,剩下的部分医保也可以报销。
扩展资料:
意外险和医疗险仍要购买,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医保意外报销的流程会比较复杂,很难及时报销。比如青岛市,如果因意外住院,必须在48小时内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申请表》,上传至社保部门初审,如果情况复杂,还要本人或者委托人拿材料去社保部门复审,过程十分复杂。
其次,牵涉第三方责任的无法报销,如果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又遇到对方偿还不起,医保又不能及时报销,会十分麻烦。由于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如果买了商业保险,发生车祸后,不仅能够及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还可以继续向侵权人索赔,从而获得多份赔偿。
最后,医保只补偿医药费,而没有伤残责任,如果因意外造成残疾,未来的生活可能还会受到影响。而意外险可以提供伤残保障,即使残疾也能够获得一笔补偿金,用于贴补家用。
所以,医保永远只是基础保障,如果想要更加充足的保障,商业保险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资料来源: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青岛政务网
自己摔伤医保能报销吗?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等牵涉到第三人的意外,或属于自杀、吸毒、醉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医保不会报销,而其他意外情况,基本可以报销。摔伤、出血、骨折、烧伤等原因需要报销时候,要由公安或交通部门开外伤证明,证明病人无违法犯罪的事实,无第三方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