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在中国合法吗

如题所述

股权众筹在中国合法,但是有相关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十二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08

股权众筹在中国合法,但是有相关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第十二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2个回答  2016-10-04

是合法的,但是在模式和实施中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运营的合法性问题,这中间可能涉及最多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发行证券;二是出资人的利益保护问题。

    运营的合法性

    股权众筹运营的合法性,主要是指众筹平台运营中时常伴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发行证券的风险,而很多从业人员包括相关法律人士对此也是认识不一。

    出资人的利益保护

    在股权众筹模式中,出资人的利益分别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信任度

    由于当下国内法律、法规及政策限制,股权众筹运营过程中,出资人或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模式或采用股份代持模式,进行相应的风险规避。但问题是在众筹平台上,出资人基本互相都不认识,有限合伙模式中起主导作用的是领头人,股份代持模式中代持人至关重要,数量众多的出资人如何建立对领头人或代持人的信任度很是关键。

    (2)安全性

    从国内外众筹平台运行的情况看,尽管筹资人和出资人之间属于公司和股东的关系,但在筹资人与出资人之间,出资人显然处于信息弱势的地位,其权益及其容易收到损害。因而股权投资的回报也很难界定,不应有固定回报,但应当揭示预期收益。如若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实践中又会有阻力。

    (3)知情和监督权

    出资人作为投资股东,在投资后有权利获得公司正确使用所筹资金的信息,也有权利获得公司运营状况的相关财务信息。虽然众筹平台有监管义务,但是还是有一定局限性。

    (4)股权的转让或退出

    退出机制主要通过回购和转让两种方式。回购方式的原则上公司自身不能进行回购,最好由公司的创始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回购;采用股权转让方式,原则上应当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第3个回答  2016-07-07
拥有自己的合伙人团队是很多老板梦寐以求的。建立合伙人团队,通常可以采用的方式有股权激励和内部股权众筹,那么到底该选择哪一种方式更好呢?

合伙人与合伙人团队
合伙人的概念很简单,通俗一点说就是又出钱又出力的人。只出钱不出力的人,叫投资人,只出力不出钱的人,我们称其为员工,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而合伙人团队则是一群既在企业里出力又给企业出了钱的人,他们既是员工又是股东。

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老板们对责权利的领悟,对人性的认知,越来越多的老板意识到建立一个同甘苦共患难的团队有多么重要,正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通常情况下,企业里员工虽多,却只能一起分钱,不能一起承担责任,企业的兴衰与否与他们关系不大,责任心和动力可想而知,不乏有人浑水摸鱼、和尚撞钟。所以越来越多的老板希望把员工变成合伙人,建立合伙人团队,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责任心、主动性和创造力,作为回报,有钱时大伙儿一块儿分;作为责任,没钱、有难处时大伙儿一起来扛,共渡难关,真正做到同甘苦共患难。

利用股权激励建立合伙人团队的特点
股权激励是通过一定规则的设计,让老板和管理团队一起创造增量,分享预期贡献,而不是分存量、分老板的股份,本质还是对员工的激励,通过这种方式让员工变成合伙人身份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把员工变成合伙人,有以下几个特点:

1
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员工,即使获授股权激励,也还是员工身份,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完成一定的绩效,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由员工的身份转变为股东的身份,这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历时比较长,过程稍微慢一些。
2
股权激励以后,员工还是员工,和老板还是一种利益的博弈关系,比如:老板总想给低工资、拿高利润,员工总想拿高工资,利润高低与他无关,他们是矛盾的统一体。直到员工用绩效换来股份,身份转变了,他才有可能和老板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开始真正共同关注企业的利润高低和未来发展。
3
股权激励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系统项目,需要有复杂的方案支撑,操作过程中还要面临等待期、行权期、禁售期、约束期、解锁期、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绩效考核等制约,对企业的规范化要求比较高,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几种股权众筹模式的比较
众筹最典型的是面向陌生人的众筹,这段时间被屡爆骗局的P2P就是这种类型的众筹,还有面向熟人圈子的众筹和面向员工的内部众筹等。在所有这些众筹里面,最好用、最有效果的就是面向员工的内部股权众筹 。

众筹表面上看是融资,实质上却是通过融资去融人、融智、融资源。过去通常是缺什么找什么,现在通过众筹可以变成缺什么找有什么的人,让有能力、有财力、有资源、有智慧的人成为股东,让身边的人成为股东,把个人事变成大家事,共创、共享、共担。

众筹的本质其实是为了融人,从而实现让这些人帮助自己开拓业务、开拓市场、发展和建设团队的目地。很显然,P2P是实现不了这个目地的,最后就只是一个融资平台和手段,甚至成了骗子们行骗的平台。其实稍微想想就会明白,P2P模式对企业的发展除了资金以外再没有其他裨益,比如你为开个饭店全国众筹,其实是没有意义的。 面向熟人的众筹,因为知根知底,可能会达到自己实现销售的目地,但是因为他们可能各自还有自己的工作,参与众筹并不是他们的主业,还是实现不了和老板同甘苦共患难,他们可能也只是拿了几万块钱,众筹的公司真的死掉和他们没有什么太大的利害关系,最多就是损失几万块钱的事情;而如果是向内部员工众筹,你让你的员工拿了几万块钱入股,如果公司死掉,对他来说,风险就太大了,一是工作没了,二是家里的钱没了,所以员工会很珍惜这样的机会和身份,会和老板一起去认真参与经营。

通过这样的分析不难发现,只有面向员工的内部众筹才能够实现让员工和老板同甘苦共患难,让老板彻底拥有自己的合伙人团队。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作为老板,与其把钱分给外人,还不如把钱分给和他一起打拼的这些弟兄更有意义,对企业的影响更深远长久。

内部股权众筹建立合伙人团队的特点
内部股权众筹的最终目地是建立合伙人团队,和利用股权激励方式建立合伙人团队相比,有什么不同呢?
1
内部股权众筹是通过内部员工有钱认购就能形成的,员工一旦认购了股份就和老板一样变成了股东。所以从众筹开始的那一刻起他就是股东的身份,一开始就会把自己当作是一个合伙人,而股权激励则需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才能拥有股东的身份,需要一个过程。二者本质的不同带来的结果不同,带来的身份感也不同。
2
通过股权众筹变成合伙人的员工和老板在利益上是一致的,从认购那一刻起他们就成为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都关注利润,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
3
内部股权众筹只需要设定一个认购标准就可以了,通常是先给公司估值再确定股数,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则更简单,只需要把注册资本作为估值就可以,然后根据不同的岗位设定不同的认购标准,比如总经理50万股,副总经理20万股,其它人10万股等,员工根据自己的岗位不同,直接认购就可以了,操作比较简单,或者结合竞争上岗设定标准,谁组织的团队认购多,谁当总经理等。这种方式建立合伙人团队更直接、更有效,而股权激励就比较复杂,需要一整套的系统方案,二者因为标准不同,所以产生的效果也不同。

通过上述分析,如果老板想要建立属于自己的合伙人团队,那么最值得考虑的方式就是通过内部股权众筹。内部股权众筹能更好的兼顾各方利益并激发人性中积极向上、负责任的一面,这对打造一个阳光、积极的团队很有意义。
第4个回答  2015-08-11
  股权众筹在中国是合法的。
  股权众筹现在还不是很多,但是这无疑是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现在在这一块儿比较好的是原始会,已经在IT硬件、新媒体APP、在线教育、第三方理财等领域已有多项成功投融资案例。原始会平台合作创业项目超过了2000个,成功的项目已有9个,认证投资人超过1000人,融资总额已经超过了1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