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03年村委会卖给自己村里人的一块地,原来是田地,但是地方不行庄家产量不高,我家买了这块地后就将原来的老宅卖掉了,后来新宅基地邻近的一家不想要了,我家又把邻近的一块新宅基地买了过来,经过村委会作证,自己村里大概有100户左右这样的宅基地,想问问现在会给当成违建强拆吗?如果强拆可以申请村委会给补偿吗?毕竟是他批准的
拆除违法建筑要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建造行为是违法行为,但认定是否为违章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应予以赔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据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有认定违法建筑的职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虽然具有认定违法建筑的职权,但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根据法定程序。本案中,规划局没有作出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也没有听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拆除房屋的程序违法。
扩展资料:
违法建设的危害
1、违法建设挑战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2、违法建设严重影响着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对城区的生活环境、安全环境、生态环境、治安环境、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都带来严重影响。
3、违法建设用不正当手段和不公平方式,强占大量非法财富,严重破坏社会的公平公正,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4、违法建设严重制约城市建设与发展,增加城市建设的拆迁成本,影响城市规模的正常扩张和建设。
5、违法建设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无形中助长贪图不正当利益的心态。
6、制造和加剧家庭邻里之间的纠纷矛盾,不利于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和社会和谐。
我们村新批的宅基地是村委会明码标价卖的,即使他没有报给县级政府部门,现在算是违建是不是也可以找村委会寻求补偿费,或者说村委会和政府存在委托或上下级关系,村名属于第三人,县级政府只应该追责村委会责任不应该直接拆除村委新宅基地的建筑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