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郎溪就读需要什么条件

小孩在郎溪就读需要什么条件

一、招生入学原则
(一)农村初中、小学按照划定的乡镇学校服务区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城区初中、小学坚持“免试、就近、划片、足龄”的原则组织招生入学。
(三)民办初中、小学坚持免试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原则组织招生入学。
(四)各初中、小学必须严格坚持平行划分班级、均衡配置师资的原则编班教学。
二、招生入学对象
(一)初中招收2015年小学毕业生。
(二)小学招收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乡镇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接收本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到本部或辖区内村完小(含教学点)入学,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在新学年开学前,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在地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各乡镇初中负责接收本服务区内适龄少年到本校入学,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在新学年开学前,持户口簿、小学完成证书到学校报名,学校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直接安排入学。
四、城区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范围:依据学校所在位置、学位数量和人口分布,划定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招生范围,城区各公办初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见附件)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学校在招生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招生。
(二)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应具备的条件:申请入学对象户籍所在地在招生学校划定的范围内。
如户籍不在招生学校划定范围内,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安排入学。
1、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实际居住户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家庭住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正式税票,提供购房合同的,合同签订的住房交付时间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按份共有的房产面积应足以实际居住,居住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2、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工作调动户子女。需提供户口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工作调动证明。
3、安置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签字盖章的证明。
4、烈士、华侨、现役军人、全国劳动模范及少数民族子女。需提供相关原始证件,依据居住地所属范围到相应学校登记入学。
5、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需提供县招商局证明、实际投资资金凭证、企业代码证、户口簿,依据居住地所属范围到相应学校登记入学。申请入学对象监护人必须为实际投资者。
6、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与子女身份证明,依据居住地所属范围到相应学校登记入学。根据省政府第244号令等文件精神,核发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指本县之外的进城务工人员。
7、具有城区小学学籍的城区学校毕业生,依据实际居住地所属范围到相应初中登记入学。
(三)班额控制:
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学校现有办学资源,合理设置起始年级班级,小学各班招生学位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
当实验小学、建平小学新生学位已满时,在其招生区域实际居住,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正式税票的户主子女统一安排到县三小就读。
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时要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做好班级划分,不得突破计划招生(具体各校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四)审核登记办法
1、登记、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23日。
2、登记方式: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上述第(二)项中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初等教育完成证书,依据划定的招生范围,到所在学校登记,留下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申请就读城区民办学校的,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应严格按照户口簿登记入学对象信息。
3、审核办法:城区各招生学校必须组织2人以上的审核小组,对登记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组织2人以上的监督小组进行监督把关。审核先后程序为:审核小组--监督小组--校长,审核合格的名单要及时汇总,经校长、审核小组、监督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4、班级划分:2015年8月29日前,分班结束后当即上传分班学生花名册。同时上报经校长、审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的起始年级总花名册(纸质)作为新生入学依据。
(五)非起始年级转学
严格按照《关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条件与流程的通知》执行,中途转学的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禁止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现象。违反转学规定造成后果的,由学校负责,并将对照《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的通知》(郎教体〔2014〕34号)予以处理。
经批准的少数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扩班计划,转学手续同样须按照转学工作文件规定办理,学校不得接收原学籍所在学校未签署转出意见的学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