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平等包含很多维度或方面,主要强调机会均等的原因是:
第一,人即目的,人受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个体自由和谐地发展,只有尊重每一个个体的基本人权与自由的发展,才符合教育平等的原则;第二,教育权利平等原则。这是相对于政治、经济上的平等权利来说的。第三,教育机会均等原则。
良好的教育制度是每个人有均等的人学机会,在教育过程中有均等的对待和成功的机会。第四,差别性对待的原则。
由于教育的效果会因受教育者个人的天赋、机会与机遇而不同,机会均等不可能机械地实现,因此,教育平等的实现必然对每一个个体以不同的教育待遇。把教育看成是走向社会平等的一个比较的途径,通过一定的教育必将导致人们取得经济或社会地位的平等,这就是平等论。
其中的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现实中的教育公平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地区或者弱势群体由于没有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而影响其成长,严重制约了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
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保障教育公平的体制机制,努力为公民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和发展机会,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竞争环境,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平等是人们孜孜不倦追求的美好愿望,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价值标准。教育平等是社会平等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教育平等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应切实贯彻教育平等的理念。
平等;教育平等;社会平等教育平等是一个与社会发展及社会发展需要恋切相关的概念,教育平等的实现受社会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发展现状的制约,离开社会发展的现实抽象地谈论教育平等问题是不切实际的。教育平等之所以成为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除了接受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人权外,教育还能够昂著地改善人的牛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因而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
关于教育平笔的含义,袁振国主编的《当代教育学》认为,包含四个要点:
人是目的又是手段。人受教育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社会的发展,它另一个最重要的目的是个体自由和谐的发展,只有在发展社会的同时尊重每一个体的基本人权与自由的发展,才符合教育平等的原则;
教育权利平等原则,这里所谓的教育权利,指的是“受教育”权利,是相对干政治上,经济上的平等权利而讲的“教育上”的平等权利;
机会均等原则,良好的教育制度,乃是使每个人有均等的入学机会,在接受教育过程中享有均等的待遇、有均等的学业成功机会;
差别性对待原则。由于教育的效果会因受教育者个体的天赋与机遇而不同,机会均等不可能机械地实现,所以要实现教育平等必然需对每一个个体提供不同的教育待遇,差别性原则的基本前提是,使全社会中处干最不利地位者获得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