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能跨省异地使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医保卡是具有跨地区、跨单位使用功能的医疗保障卡。也就是说,医保卡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可以跨市、跨省使用。这样便于在异地就医的时候更加便捷,无需重新办理医疗保险。
跨省能使用医保卡购买药品,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药品必须是医保范围内的药品。需要持有医保卡及有效的医保凭证,如医疗保险电子凭证等。需要找到所在省份医保局或医保中心的药店或定点医院。根据所在省份的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需要注意的细节:
1、在异地就医前,要提前查询所在省份与目标省份的医保政策,以便及时准确地了解医保范围、医保比例、个人自付等情况。
2、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向所在省份医保局或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便于医保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3、在异地就医时,需要携带好医保卡及有效的医保凭证,以方便在目标省份进行报销。
4、在异地就医时,需要选择目标省份的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或购药,以确保医疗费用可以顺利报销。
5、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后,发现待遇支付错误的可通过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复核,确有待遇给付不足的,经办机构核定后予以轧差报销。
可以跨省使用!
医保卡异地报销的办理方式如下:
异地看病人员需要先在就医地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了医保联网结算,可以在就医地直接刷医保卡进行结算,无需手动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所需的手续如下:
异地医疗保险报销的医保个人账户医疗费用,可以定期在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将社保卡账户中的医保资金转移到你的银行账户上。
平时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则由个人自费。
如果在异地发生了住院,需要当地医保局报告并备案。出院时,需要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等文件,到当地医保局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
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前往,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就医的医院必须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销88%,3000-5000元报销90%,5000-10000元报销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销95%。
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医保个人账户医疗费用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就医医院必须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