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名少年遭八人持刀围殴,反杀一人被判10年,量刑是否过重了?

如题所述

江西吉安发生了一起比较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此次事件总共导致了一人死亡和二人受伤。警方通过调查对本次事件的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梳理,这件事情发生在2020年某一日的凌晨,一位年轻男子因为敲错了宾馆的房门,而和宾馆的住户发生了冲突,随后在这次冲突的过程中,住户不慎将其中的一位男子刺死,并造成了二人受伤,涉事人员也被警方刑事拘留。

随后双方的家属也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法院通过一审判决认为当事人防卫过当和聚众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不过家属和代理律师认为,涉事人员因为是未成年人,而且在多名持刀人员威胁和殴打的情况下,根本无法采取相当的应对措施,所以法律的判决过于严格和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当事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我个人觉得法院的审批结果可能过于严格,但是当事人在服刑的过程中会有减刑的优势,这样判罚对受害者也是比较公平的。

这里就要重点讨论一下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这起案件中的涉事人员持刀出现在公共场合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安全。第二个条件必须正在进行的危害当事人和社会的行为,这起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受害人持刀威胁和殴打。第三个条件必须是在不法侵害的过程中,不能造成第三方的损害,否则正当防卫就不会成立,这一点也是判断是否正当防卫的关键。在这件事情过程中,涉事人员虽然对当事人进行了殴打和威胁,但是并没有危及到当事人的生命。所以量刑并不过重,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同样也会维护人情的存在,所以希望当事人能够好好的表现,争取减刑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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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4

  我觉得这样的量刑确实过重了,因为少年将对方伤害是属于正当防卫,可能是防卫过当,但也不至于判10年。而且事发之后少年母亲对死者家属赔偿了20多万,得到了对方家属谅解,这种情况下本应该从轻处罚,如果最终不改判,不知道的还以为法官和少年有仇。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在江西吉安有一名16岁少年,带着两名女孩到宾馆居住,之前和社会混混王某发生过节。王某19岁,有过前科,本来想要搭讪两位美女,后来被少年及时阻挠。王某怀恨在心,然后叫了7名同伙一起来到少年宾馆门口。当时有人还带了匕首,一副想要干架的趋势。


  在门口敲门后没有人回应,他们就去前台拿了房卡,直接打开宾馆大门。进去之后王某十分嚣张,拿着刀指着少年质问,少年血气方刚,对方虽然人多,但自己也不会随便低头。最后在恶意的迫使之下,少年慌张地用刀刺向了小混混罗某,罗某由于失血过多死亡。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


  这件事而不仅双方存在过错,酒店也没有起到保护义务。一般来说酒店不可以随便把客户房卡给外人,王某带了那么多人去酒店,酒店工作人员非但没有阻止,还主动给了房卡,实在让人觉得不解。另外当那么多人来欺负自己,男孩要是不反抗,向恶势力低头,最终受到的伤害只会越来越多。


  之前在某网站看到民法典已经对正当防卫做了新的定义。不知道是真是假,当别人主动拿刀来伤害自己,自己可以无限反击,不存在防卫过当。刚砍回去对方跑了,害怕对方重新回来伤害自己,自己继续追着他砍,期间导致对方受伤,也不用赔钱和负责。

第2个回答  2021-08-24
正当防卫是指面对侵害自己的人,应该及时的进行制止,对侵害自己的人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但是不至于致命的情况下,是属于正当防卫,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也有特殊的事件,比如面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行为时候,受害人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做出的一些行为,导致侵害自己的人致命的,也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这么说,正当防卫是不超过一定限度的。
第3个回答  2021-08-24
我觉得确实有一些严重,而且我觉得他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被判10年。
第4个回答  2021-08-24
我觉得是。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自卫的行为,不应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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