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征税起点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按照规定,劳务费不再单独计算个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因此单论劳务费个税起征点已无实际意义。 而综合所得个税起征点,全年为六万元,其中计算劳务费所得的时候,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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