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着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和解放,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19~1927)这一阶段被称为“大革命”时期
1919年五四运动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新民主主义革命拥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1924年国民党“一大”后,国民党与共产党实现第一次合作,促成1926年开始的北伐战争的胜利进行。1927年,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国民大革命宣告失败。
第二阶段(1927~1937)这一阶段被称为“土地革命”时期。
1927年8月1日
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第一枪。秋收起义后,确定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开辟了以井冈山为代表的无数农村革命根据地,并成功粉碎国民党数次“围剿”。1933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1934年10月
红军长征。1936年10月三大主力会师甘肃会宁,标志着长征的胜利结束。
在此期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了中国东北。中共主张停止内战,一致抗战;而国民党为了稳固政权采取了“攘外必先安内”的不抵抗政策,最终导致国土沦丧。1936年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国共第二次合作初步形成。
第三阶段(1937~1945)这一阶段被称为“
抗日战争”时期。
以“
七七事变”为起点,中国人民进入了艰苦卓绝的八年
全面抗战时期。以国共第二次合作为代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最终打败了日本侵略者,维护了国家的主权独立,极大地提高了国际地位。中国在此后成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
第四阶段(1945~1949)这一阶段被称为“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共进行重庆谈判,签订关于和平建国问题的协定(即“
《双十协定》”)。1946年,蒋撕毁《双十协定》,发动内战。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解放战争最终获得胜利,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