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十指缺失25%以上"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7.3节有如下条文: ‘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其中末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1%。本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式累加计算的结果。’
该标准的解释如下:
这里面所有计算方法都是对应单手而言的,而评定标准中的伤残等级都是对应双手缺失的程度,也即是按单手缺失的程度累加后折算到对应档位的双手而言的。 所以应特别注意,如果仅是单手伤残,使用时一定要注意50%后才是占双手的比例,也即是要除以2。
一般来说主要有几个档位需要大家注意:1)起点档: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10%,即相当于与单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20% 。 2)中间档: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50%,即相当于单手完全100%丧失功能。 3)最大档: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即相当于单手缺失(或丧失功能)200% (也即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每一档之间差别为(除最后一档):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20%,即单手缺失(或丧失功能)40%为一跳档。使用中注意切不可误将标准中的‘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误解为单手损伤比例, 否则单手全失以上的伤残在评定标准中就相当于没有对应级别了。
另外上述只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划分情况,如果是工伤评定标准或其它标准的档位划分可能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对于双手缺失比例概念的理解都是跟上面讲的一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30
可以咨询一下鉴定部门,鉴定部门有伤残鉴定标准的,百度搜索出来的答案不一定准。
我又搜了一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十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为4级
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为5级
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功能丧失80%以上为6级
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60%以上为7级
双手十指缺失25%以上或功能丧失40%以上为8级
双手指缺失10%或功能丧失20%以上为9级
双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丧失5%以上为10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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