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
2、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禁止硬质大盖车运输,车辆符合国家《建筑垃圾运输车技术条》(DB34/T2417-2015)标准,且拥有10辆以上本县入户上牌自有运输车辆。
4、有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和车辆清洗设备。
5、有健全的安全运输管理制度,符合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企业必须先申办《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证》后才能开挖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并按规定做好如下相关事项:
1、提供与具备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土方合同;
2、建筑垃圾(渣土)必须使用全密闭新型环保智能运输车运输;
3、工地各出口配有专职保洁人员,全天候保洁;
4、建筑垃圾(渣土)外运一律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运输并保持道路清洁;
5、施工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环卫部门规定统一处置。
扩展资料:
参运建筑垃圾(渣土)车辆符合以下要求:
1、渣土营运车辆必须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2、渣土营运车辆必须装载封闭设施,按规定悬挂号牌,必须做到统一车身颜色、统一外观标志,车容车貌整洁。
3、渣土营运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北斗卫星定位系统、车辆行驶记录仪,统一纳入监控平台实施实时监控。
营运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2、最近3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