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为工伤导致的骨折内固定,大概半年了,现在想离职。

我就想知道如果我现在离职,那么我半年后取钢板的费用是我自己付了吗? 还是说必须要等钢板取了啊。。。因为骨折很多活干不了,被调到一个很不喜欢的岗位了,干的很累。。就想离职,但又担心后续的治疗费用。

应该是自己承担的了
辞职了,这段工伤关系就结束,你后续有任何跟工伤有关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都不再承担。
半年后取钢板,应该是工伤二次手术,只要还在工伤发生的单位,单位给你正常交社保,那么二次手术申请后的医疗费,按照目录工伤保险基金会报销一部分。
你应该有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的吧,骨折的应该有伤残等级,职工个人申请解除合同的,单位要先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伤残等级,可以问工伤待遇窗口),然后你才能带资料去社保局的工伤待遇窗口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个一次性都是你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给你社保减员的那个月社保没有缴费的话,这两个一次性都是单位支付,单位不给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单位是不能辞退的,只能你辞掉单位,所以你们单位只能给你调岗位而不是辞退。
当然你现在不取钢板也行,辞职后取钢板的医疗费就是从你领取的一次性待遇里自己支付。
有伤残等级的,个人申请结束合同的,才有两个一次性,没有伤残等级的,解除合同应该什么都没有,最多跟单位协商给你意思一点补偿金。追问

奥,这样,那行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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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1
应该让医生明确:如果不取出钢钉对身体没有影响的,那么在治疗书或病历卡上写明,对身体无影响,不用取钢钉,或是明确需要多久才能判断有无影响(最长不宜超过3个月)。凭医生的证明也可以做伤残鉴定。
如果医生完全没有把握,那就做取出钢钉的手术。追问

就是说我现在还不能离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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