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今年30岁,现在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工亡,请问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大概是多少?

我有一朋友今年30岁,现在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工亡。留有一8岁的男孩,妻子无业,现年28岁,父亲今年55,母亲52岁。
1、他户籍在福建泉州,所在公司在福建福州,施工地在广西。赔偿标准按哪里的标准计算?
2、赔偿金应该如何算?可以帮忙详细计算一下吗?最好把公式也写上

多谢了!我在线等,我会加分的
父母亲都是农民,无业,但身体还算健康

户口为农村户口但能够证明在城镇生活满一年的,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10
各地不一样的,每年也会调整的。

广东省和广州市工伤赔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广州市职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3105÷2=11552.5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工本人工资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工本人工资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925×48=92400元或1925×60=115500元。

再有什么问题可以加我好友说说!!!
第2个回答  2010-11-09
1、赔偿是按受诉地人民法院的标准赔偿,也就是广西标准。
2、广西要具体到市才可以算出来。
3、要赔偿丧葬费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计算。
交通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都要你回答以下问题。
一、你朋友是居民还是农民?
二、在广西工作多久,还不知道能不能按广西的算呢?福建泉州的是不是要求广西的赔偿数额高。最终要在哪里诉讼?

可以发信息给我说具体后,我再帮你算。
第3个回答  2010-11-24
首先要确定责任方,是工地无防护措施还是本人操作不当。
这种一般比较麻烦,建议私了,可以媒体曝光威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1-10
不要管标准了。
你看看需要多少钱,才能解决善后事宜,以及小孩子以后的生活。
就要求给多少。
因为其实在施工单位,他们很多东西都是不规范的,所以,如果按照国家标准的话,其实没多少钱。

但是你们要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跟他们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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