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就业录用、户口关系迁移及人事代理等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携带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报到。
被录用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的毕业生,须凭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录用抄告单》办理相关手续。若所到档案材料欠缺的毕业生,须在其档案材料齐全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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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分四种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
3、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届毕业生
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毕业生报到,需要带以下证件:报到证和身份证(都要原件)。但是,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城市要求有所不同,在去之前,可以先打电话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且,现在许多地方开通网上报道,可以事先了解当地是否已开通网上报道。
需要注意的是,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毕业生报到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证”报到有效期时间:它的有效一般是两年,即从毕业开始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视为自动放弃并作废。但是个别地方,三年也可以报到。具体按照当地政策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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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的作用: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5.“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资料。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即2008年毕业生到2010年6月30号,2009年毕业生到2011年6月30号,以此后推)。
7.“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8.非全日制在籍学生的社会人士参加自考或成教没有报到证,报到证是中国特色的产物,只有中国统招高校才有。
9.留学归国学生归国后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机关(如:北京市教委、天津市教委、河北省人社厅等)办理相应学历的报到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在拿到报到证后,首先应去报到证上所写的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在报到时,应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照片(一般3-6张)、档案、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各类证书原件、户口(如果迁移户口,还要携带户口迁移证;如果没迁户口,就带家里的户口簿)、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报到通知等相关证明,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到。
此外,如果是派回原籍,则要到当地人事局报到,然后去当地的人才中心办理挂档手续。如果办理挂档还需要支付手续费,根据各地区情况不同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为每月20元,具体情况可以去人才市场咨询了解一下。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
如果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将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内的档案保存处。如果没工作,那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自行保管。
大部分高校毕业生在离开学校后,档案也会随之转递,个人档案必须由学校通过机要或高校学生档案专用EMS转递,严禁个人自带。
同时,高校毕业生在网上完成报到后,应妥善保管报到证,并及时办理档案接转或人事档案托管等手续。如需要改派的,请及时与学校联系,申办改派手续。
补办手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报到证
每个地区的都不相同,以深圳为例:
1、深圳户籍毕业生所带证件:
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地点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2、非深户毕业生所带证件:
在系统办理状态显示“学历审核通过”后,将收到公安部门的短信通知,请按通知和《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的要求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后,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地点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毕业生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的申报流程: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材料并提交。
非深户毕业生,在系统办理状态显示“学历审核通过”后,将收到公安部门的短信通知,请按通知和《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的要求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深圳户籍毕业生请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地点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办理完入户手续(非深户)或报到手续(深户)后可在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介绍信。请毕业生关注本人人事档案寄送情况(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在《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有标注),在到档后请将介绍信和报到证存入人事档案。
扩展资料: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毕业生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改革内容:
(一)增设个人申报方式,拓宽引进渠道。
新增个人申办方式,毕业生可自主选择通过个人申办、用人单位申办或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等方式办理毕业生接收。
(二)优化申办流程,简化申报材料。
毕业生报到实行网上办理、系统自动审核,取消户口本等多项报到材料,非深户毕业生无需现场报到。
(三)简化办理程序,取消纸质审批文件。
毕业生审批信息在人力资源、公安、发改等部门间实行信息共享、自动推送,经审批同意引进的毕业生,即可根据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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